我国玻璃有关的进出口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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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玻璃网 | 发布时间:2007年07月01日|||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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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之前,我国平板玻璃出口呈大幅增长态势,出口金额每年平均增幅达26%。2008年之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出口有所下降,2009年平板玻璃出口金额为5.12亿美元。虽然多年来,我国在世界玻璃市场已有一定基础,产品也已覆盖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但我国平板玻璃整体平均价格却只有发达国家市场价格的1/2左右,价格优势明显。据专业人士分析,尽管国家取消平板玻璃5%的出口退税,但对出口影响不大,今后我国仍会保持玻璃出口大国的地位。 并非贸易政策全面转向 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时隔3年,2010年财政部再次调低出口退税,对此,专家指出,此次政策调整并不意味着我国外贸政策的全面转变,而是一个非常审慎和有限的调整,主要是为应对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和减少国际贸易摩擦。 “这次政策调整涉及的406个税号商品,大致相当于2007年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1/6。这说明此次政策的调整是一个非常审慎和有限的调整。”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实际上是全球金融危机告一段落后,国家继续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调整,而此次调整比较明显的特点是,调整力度比危机前要小。 从2009年11月起,我国进出口已经延续了7个月的恢复性增长。在2010年5月同期下滑至谷底的基础上,今年5月实现了较大幅度的恢复性增长。与金融危机前2008年1-5月相比较,进出口、出口和进口分别增长8.5%、4.0%和13.6%。此次政策调整大的方向是按照淘汰落后产能的方向进行的,同时这也是减少国际贸易摩擦的一种措施。企业应在应对这种调整的同时实现转型升级、创新产品并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产品附加值。 助推行业科学发展 财政部发出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后,玻璃协会表示,此次调控主要针对部分高污染、高耗能产品,主流产品中浮法玻璃和石英玻璃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在2010年5月初举行的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院明确提出,要抓好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取消部分钢铁、化工产品、平板玻璃等“两高”产品的出口退税。此举实际上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用经济手段增加这些企业的生产成本,有助于推进节能减排,抑制过剩产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虽然此次调整短期内会对出口有些影响,会削弱企业的价格竞争优势,但从长期来看,取消部分玻璃及制品的出口退税有利于玻璃行业推进工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把有限的要素资源引导和配置到优化存量、培育新的增长点上来,有助于促进玻璃行业实现科学和可持续发展。 鼓励加工玻璃出口 目前,我国主要加工玻璃的出口型企业都是行业内名列前茅的骨干企业,在生产技术装备、投资规模、技术和管理水平、产品质量等方面都有较高水平。玻璃协会表示,加工玻璃不同于平板玻璃,属于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对社会贡献大的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降低会削弱这些企业在国际上的市场竞争力,导致企业增值税税负增加、利润减少、所得税也相应减少,从长远看,不利于加工玻璃行业的发展。 鉴于此,玻璃协会通过多方努力,向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反映和沟通情况,提出将深加工玻璃的出口退税率恢复到相应水平的建议。2008年11月1日,国家适当调高了部分劳动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其中包括将加工玻璃出口退税率由原来的5%提高至11%。但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急剧变化的影响,2008年下半年和2009年年初,部分玻璃加工生产企业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加工玻璃开工率不足50%,同时我国加工玻璃整体水平还有待提高,特别是深加工玻璃占平板玻璃比例即加工率偏低,目前接近35%,而发达国家已达60-70%,为此,玻璃协会再次通过多种渠道,反映和沟通情况,提出继续将深加工玻璃的出口退税率进行上调的建议。 2009年6月1日,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对出口带来的严重挑战,国家再次对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进行了上调,对应产品涉及我国优势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高技术含量产品和深加工产品共计2600多个税号商品。此次调整涉及的玻璃加工产品包括玻璃加工的主要产品,如钢化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玻璃空心砖、石英玻璃、导电玻璃、液晶玻璃基板等,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 首页上一页1下一页末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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