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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减薄领军企业沃格光电闯关IPO成功

来源:中国玻璃网  撰稿人: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9日 浏览:
摘要:

证监会2月6日晚间公布了《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31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格光电”)首发申请获通过,保荐机构为申港证券。

  证监会2月6日晚间公布了《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31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格光电”)首发申请获通过,保荐机构为申港证券。

  公开资料显示,沃格光电的主营业务是FPD光电玻璃精加工,客户主要为显示面板、触控显示模组等平板显示产业链企业,主要客户包括深天马、京东方、TCL集团、中华映管、莱宝高科等行业内众多知名大型企业。

  据披露,沃格光电计划通过本次IPO募集资金7.38亿元,其中6000万元用来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将投向TFT-LCD玻璃精加工项目、特种功能镀膜精加工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4-2016年及2017年1-6月份,沃格光电实现营业收入2.57亿元、2.23亿元、3.12亿元和2.74亿元,同期净利润为7469.95万元、3407.91万元、7472.98万元和9976.6万元。其中,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占当期营收的比例分别为65.69%、59.20%、53.64%及57.81%,超过50%,占比较高。

  上述报告期内,沃格光电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51.34%、38.8%、45.51%和57.75%,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为19.6%、12.26%、13.37%和21.11%。至于公司毛利率远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因,沃格光电表示,主要是公司主要原材料FPD光电玻璃由客户提供,成本主要精加工生产中使用的辅料成本、人工费用、相关厂房设备折旧费用及水电费等制造费用,公司通过优化流程、提升技术水平、加强品质管理,建立了完善的成本控制体系。

  另外,报告期内,沃格光电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08次/年、2.35次/年、2.26次/年和1.48次/年,而各报告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净额分别为8884万元、10110.01万元、17554.03万元和19,468.93万元。沃格光电表示,如果未来受市场环境变化、客户经营情况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存在因应收账款金额增多、货款无法及时回收或出现坏账、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所引致的财务风险。

  发审委会议要求沃格光电就以下几方面问题做进一步说明:

  1、沃格光电报告期对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均在90%以上。沃格光电代表需:

  (1)说明客户集中度高是否属于行业共有特点;

  (2)结合行业状况、前五名客户的市场地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以及相关合同条款,说明与前五名客户交易的可持续性;

  (3)针对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况,说明已经和将要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2、报告期沃格光电向深天马及其关联方销售占比均在50%以上,且薄化、镀膜等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均高于其他客户。沃格光电代表需说明:

  (1)与深天马及关联方业务的定价机制及价格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2)主要合同条款、信用政策、结算及收款方式与其他客户是否存在差异;

  (3)与深天马及其关联方毛利率高于其他客户的原因及合理性;

  (4)交易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否对深天马及关联方存在重大依赖,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

  (5)深天马计提1.86亿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3、沃格光电代表需说明:

  (1)毛利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

  (2)客供料是否为行业惯例,业务实质属于来料加工还是生产销售,相应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3)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及高毛利率是否具有可持续性,风险揭示及信息披露是否充分;

  (4)内、外销毛利率差异的原因,海关出口数据及支付的市场拓展维护费用是否与外销收入规模匹配。

  4、沃格光电代表还需说明:

  (1)收入、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经营及行业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2)净利润增幅高于收入增幅的原因及合理性;

  (3)销售信用政策是否保持一致,应收账款逐期增加的原因,以及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责任编辑:王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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