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对玻璃器皿反倾销案作出终裁决定征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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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商务部网站 |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6日|||
摘要:
2018年3月5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及印度尼西亚的玻璃器皿(Glass ware)作出反倾销终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额为到岸价低于很低限价955.27美元/吨的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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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5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及印度尼西亚的玻璃器皿(Glass ware)作出反倾销终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额为到岸价低于很低限价955.27美元/吨的差额。该案于2017年3月28日立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01329、701337、701339、701349和701499项下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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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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