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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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3日|||
摘要:
于2017年8月31日前报我部备案。请依据《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管理工作细则(暂行)》(工信厅装〔2016〕177号),切实做好项目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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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的通知工信厅装函〔2017〕4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你单位报来2017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申请相关材料收悉。工业和信息化部与财政部联合委托第三方机构,并经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确定了2017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见附件1)。 请你单位组织相关单位编制项目任务书(格式见附件2、3),并于2017年8月31日前报我部备案。请依据《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管理工作细则(暂行)》(工信厅装〔2016〕177号),切实做好项目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7年8月15日 联系电话:010-68205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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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单建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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