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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动作!广东住建厅等六部门为建设工程『上保险』

来源:中国建筑防水协会  撰稿人: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9日 浏览:
摘要:

  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水利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在工程建设领域积极引入商业保险制度,为建筑企业“减负”,助力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再升级!

  

  什么是“建设工程保证保险”?

  《通知》明确,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保险公司提供的一种工程风险保障机制,涵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工程款支付、工资支付、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等阶段和核心环节。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或保险单作为工程投标、履约、工资支付、施工质量保证的形式之一。

  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险种包括:

  1.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公司提供的保证投标人履行相关投标义务的保险。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交其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投标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的,应当视同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

  2.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保险公司提供的保证承包人履行相关合同义务的保险。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时提交其与保险公司签订履约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的,应当视同已经缴纳保证金。

  3.发包人合同款支付保证保险:由保险公司向承包人提供的保证工程项目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的保险。发包人在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时提交其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款支付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的,应当视同已经提交合同款支付保证金。

  4.建设工程施工质量保证保险:由保险公司向发包人提供的保证工程项目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质量缺陷维修义务的保险。承包人提交与保险公司签订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的,应当视同已经提交工程质量保证金。

  5.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保险:由保险公司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有关部门提供的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按规定支付施工务工工人工资的保险。施工企业提交与保险公司签订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的,应当视同已经提交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

  

  建设工程保证保险何时开始实施?

  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给建设工程各个阶段“上保险”,有何好处?

  据了解,在建设工程领域采用保险机制,是国际的通行做法。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或保险单作为工程担保的形式之一,与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具有同等效力。

  一方面,建设工程保证保险能丰富保证金缴纳方式,依托保险行业的风险管控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建设工程各个环节的责任风险,且其保险费用与现金、银行保函相比具有明显优势,更重要的是不占用企业的银行授信额度,可以大大降低建筑业企业的资金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在保险中引入了行业诚信机制,保险公司将结合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所公布的行业主体信用信息,发挥费率的市场调整作用,对各投保企业实施差别化费率,实行市场差异化调节,促进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机制,发挥保险在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优势。有利于调动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进一步推动完善建设领域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在建设工程领域推行保证保险机制并非强制性,而是创新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为各市场主体多提供一种保证金缴纳方式,以供各市场主体结合实际选择。

  

  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如何“投保”?

  《通知》规定,在广东省工程项目建设活动中,相关保证金收取单位可允许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作为工程投标、履约、施工质量、工资支付的保证形式。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对允许选择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予以明确。要求工程项目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质量保证的,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或工程合同条款中对允许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予以明确。

  同时,投保人应当向保险公司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材料。保险公司应当严格审查投保人的基本信息材料,确保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保费由投保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如何得到保障?

  《通知》明确了保险公司的代偿和应急处理责任。要求在投保人(包括投标人、承包人和发包人,下同)递交生效的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后,如若投保人未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应由保险公司代为履行或承担相应责任。在代为履约或承担代偿责任时,保险公司在收到被保险人的书面索赔申请和证明材料后,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并在达成赔偿协议后十日内支付赔偿金。针对工人工资支付保证保险,保险公司应提前建立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组织管理系统,建立强有力的应急保障体系。当紧急事件发生时,积极配合并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处理有关事项,作好应急措施。对需要赔付的重大事件,积极提供预付赔款,协调解决工人与企业间的矛盾纠纷。

  同时,《通知》要求,保险公司所提供的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条款应当经过中国保监会批准、备案或注册,并在本公司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保险监管部门负责对保险公司经营工程建设保证保险的行为进行监管,依法查处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确保工程保证保险业务依法有序开展,并指导监督保险公司提升服务质量。

责任编辑:上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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