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启动 将支持开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试点示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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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建材信息总网 |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8日|||
摘要: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等9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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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等9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通过3至5年的努力,试点地方基本形成有利于气候投融资发展的政策环境,培育一批气候友好型市场主体,探索一批气候投融资发展模式,打造若干个气候投融资国际合作平台,使资金、人才、技术等各类要素资源向气候投融资领域充分聚集。 《通知》明确,支持范围包括减缓和适应两个方面。其中,减缓气候变化方面,包括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工程项目;开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试点示范;控制工业、农业、废弃物处理等非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排放;增加森林、草原及其他碳汇等。 适应气候变化方面,包括提高农业、水资源、林业和生态系统、海洋、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等重点领域适应能力;加强适应基础能力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科技能力等。 《通知》同时提出,试点地方须将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有关要求纳入地方投资和产业政策制定,衔接落实有关区域和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及能耗双控、清洁能源替代、清洁运输、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政策要求。有序发展碳金融,强化碳核算与信息披露。鼓励试点地方各类金融机构创新气候友好型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有效金融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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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褚赞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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