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环评造假直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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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网 |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30日|||
摘要:
今天(5月29日),生态环境部召开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环评文件质量是环评工作的生命线。锦华环评造假案的宣判为广大环评从业人员敲响了警钟,生态环境部将以此为契机,持续对环评违法行为加强高压严惩态势,对情节严重、涉嫌环评造假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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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5月29日),生态环境部召开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环评文件质量是环评工作的生命线。锦华环评造假案的宣判为广大环评从业人员敲响了警钟,生态环境部将以此为契机,持续对环评违法行为加强高压严惩态势,对情节严重、涉嫌环评造假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1环评弄虚作假 主犯获刑三年 在今天上午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刘友宾通报了“锦华环评造假案”有关情况。 2021年,山东一环评工程师在4个月的时间里,负责编制了63本环评报告书和1541份环评报告表,涉及全国25个省市。此事经环保组织披露后,在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被斥为“环保形式主义”,成为行业内轰动一时的“高产环评师”事件。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林某鑫为谋取非法利益,指使被告人汪某先后注册成立了山东锦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悦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专门从事倒卖环评报告资质页。被告人靳某燕通过他人居间介绍将其持有的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挂靠在锦华公司并收取“挂靠费”3.5万元。 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林某鑫等人大肆招揽业务,在环评工程师靳某燕等人未参与任何编制、公司未开展任何环评工作的情况下,伪造环评工程师签名,将盖有锦华公司、悦华公司印章的环评报告资质页通过被告人谷某欢等人对外出售,用于编制虚假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900余份,违法所得近80万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即墨法院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林某鑫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判处被告人谷某欢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判处被告人靳某燕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没收四被告人违法所得。 02“锦华环评造假案”为环评从业人员敲响了警钟 据悉,河北、江苏、甘肃等地印发了针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监管办法,上海、山东、浙江、福建、重庆等各地已经密集部署规范整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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