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监局:未经审查同意 不得开工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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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建材信息总网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30日|||
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源头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设施重大变更后的设计审查工作,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发布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范围》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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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源头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设施重大变更后的设计审查工作,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发布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范围》的通知。
通知指出,非煤矿山企业在建设、生产期间发生《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范围》规定的重大变更,原则上应当由原设计单位进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并报原审批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非煤矿山企业应当对建设、生产期间的重大变更工程组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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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褚赞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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