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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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 |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1日|||
摘要:
【中国建材信息总网】征求意见稿从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产量、规模及性质,厂址选择,总体设计,收集运输与转运调配,资源化利用,回填,填埋处置,公用工程,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十三个方面对于建筑垃圾处理进行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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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7月3日消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4]189号)中关于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工程建设领域技术进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就《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收集运输和转运调配方面,征求意见要求,在源头减量和收集上,建筑垃圾减量应该从源头实施,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应优先就地利用;建筑垃圾宜采取预约上门方式收集;建筑垃圾进入收集系统前宜根据收运车辆和收运方式的需要进行破碎、脱水、压缩等预处理;根据建筑垃圾分类程度的差别,宜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在运输中,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传播应按照核准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建筑垃圾运输应采取密闭方式,工程泥浆运输宜采用密闭罐车,其他建筑垃圾运输宜采用密闭箱式火车等。在转运调配中,暂时不具备回填出路,且具有回填利用或资源化再生价值的建筑垃圾可进入转运调配场;编制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宜包含转运调配场的配置,选址应根据当地建筑垃圾产量及资源化利用要求确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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