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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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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职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使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更好地适应行业发展与趋势的变化,适应政社分开和一业多会等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新形势,从职能上确保联合会更好地引领、协调、服务建材行业科学发展及切实加快自身功能建设和壮大实力,以适应实现我国建材行业创新提升、超越引领战略目标和联合会系统以增加服务功能,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经营的客观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民政部等有关部门关于行业协会主要职能的相关要求,以及联合会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建材行业新的形势确定联合会主要职能如下:

  一、以创新、超前、可行、有效的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科技等引领行业科学发展

  (一)组织编制建材工业发展战略、建材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应编制建材行业五年发展规划和实施细则并有计划有目标的推进落实。紧紧围绕建材工业绿色、高端、循环和低碳发展的总目标,促进传统建材产业创新技术、转型升级、提升质效、延伸产业链、增加附加值;加快新兴高性能复合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新材料、非金属矿及制品、新兴产业、新型多功能节能环保墙体材料等建材新兴产业的发展,实现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两翼齐飞。指导编制建材主要产业和节能减排、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走出去”等五年专项发展规划。以创新政策、标准、技术(“三新”)推动行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推动发展瓶颈和节能减排瓶颈的突破,加快实现行业效能效率的提升与转型发展。

  (二)以创新政策和超前研究制定政策,牵引与导向行业科学发展。

  全面了解和及时掌握行业发展动态,针对行业发展中需要解决的共性问题、瓶颈问题和市场应用问题,适时提出并制定有利于建材行业发展以及有利于攻克发展瓶颈的技术、财政、税收、环保、金融等导向与优惠政策并争取政府出台,重点协调遏制传统产业新增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出台与推进实施,以充足的理由与依据争取得到政府有关部门认可并采纳,发挥政策对行业发展的指导与调控作用。

  根据建材行业实施超越引领战略的阶段目标和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需要,结合建材各产业市场需求和产品技术提升的进程,适时提出并发布各产业发展与限制的导向目录,以引导行业的转型升级。

  (三)不断提升与完善标准的顶层设计,以创新提升牵引先进、实用、有时效作用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主动加强与国际建材类标准化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结合建材“走出去”战略展开标准创新,提出与世界先进标准对接接轨的标准并督促实施,推进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根据国标委、工信部等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或授权,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国家和行业标准化工作,加强对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自身建设并对其履职业务方向进行监督。适时开展建材行业标准化管理体制创新和标准化自身标准的体系创新与水平提升。

  强化与工信部、环保部、住建部、国标委的联系与协调,根据建材工业战略需求制定与创新标准,积极建议并推进政府有关部门增加建材行业目前短缺的各类新兴产业、新型材料和低碳绿色产品标准。协调建材新产品进入建筑应用设计和工程施工规范规程的衔接,拓展建材产品应用市场,促进建材产品研发、生产、设计、应用一体化。

  指导行标、国标等各类标准的编制、组织申报和制修订工作。组织开展建材行业协会标准的创新与制修订工作。

  负责行业产品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编制行业质量管理标准与管理规程;组织行业实验室资质认定和水泥企业化验室达标的验收工作,组织开展行业质量抽查和质量监督,组织开展企业信用等级、社会责任评价与发布工作。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授权,负责水泥、防水材料等产品生产许可证申报、更换的审查,修订与完善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按标准和行业法规严把进入门槛,适时提出新的实施许可证管理的建材产品的建议目录;负责与国家及行业检测机构的联系与协调,保障国家和行业利益。

  (四)组织重点建材产业特别是重点建材新兴产业领域里的技术创新研发,引领行业由追赶到超越发展。制定建材行业五年科技创新驱动规划,制定和发布建材各主要产业的技术创新目标及目录,明确实施攻坚尖端技术与瓶颈的攻坚点、措施并组织推进与实施,提出与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推进计划;组织开展行业重大科技专项、重要领域研发、重大科研课题的申报和实施,争取每年有列入国家重点研发的科技项目;组织开展行业科技新成果、新技术、新产品的鉴定、组织与评审行业科学技术奖、技术革新奖等奖励工作,组织推荐行业优秀科技成果参加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组织产、学、研科技创新联盟,以突破关键领域、关键技术的技术瓶颈为目标,促进新领域、新产品与新的增长点的不断涌现;承接政府部门委托的国家科研项目管理工作。

  (五)围绕行业创新提升、超越引领发展战略,组织开展各类软科学课题研究,每年提供阶段性的战略导向和行业发展中共性的现实问题解决的建议与办法;负责联合会系统软科学课题研究的管理及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负责向有关政府部门申报与争取各种软课题项目专项资金。

  (六)管理与协调科教委的日常工作,组织企业、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专家学者,对行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进行研究与诊断、论证并提供可用于决策的专题报告,协助提出行业科技人员的职业培训计划。

  二、协调组织行业为会员、行业、协会服务

  (七)负责汇总各主要产业规模以上的建材会员单位的生产规模、资产总量、主营业务及收入、利润总额,职工人数,企业性质等基本情况,掌握与分析行业经济运行中的共性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办法;按照三类企业划分的指导原则,分别对处于国际领先与国内先进水平的技术装备提出创新提升和改造提高目标及指导意见,对于属于限制与淘汰的产能提出限制导向;围绕行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对行业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结构矛盾、产能过剩、经济效益、节能减排、兼并重组、行业自律等共性问题在及时收集与跟踪的基础上及时提出解决办法,主动协调服务。

  (八)负责节能减排五年规划的具体组织实施,对各类产业提出节能减排实现全面达标的计划并跟踪督促推进;明确各主要产业节能减排推广应用的技术装备与产品目录;负责节能减排扶持政策的研究、制定、催促与组织实施,负责节能减排产业链的组建与推广。

  (九)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并适应一业多会的体制,不拘一格积极发展中国建材联合会新会员,壮大联合会大家庭阵营。做好会籍进退的管理和会费收缴工作,保持会费每年稳定增长;根据行业发展形势适当调整会费标准,不断增加会费在支撑联合会经济收入中的比例;负责受理与处理会员单位带有共性与倾向性问题的诉求并积极协调,做到有结果有反馈;具体受理省市地方协会,中国字头专业协会有关问题和联手合作问题的接洽与解决。

  (十)负责为国际间合作与商贸交往业务中的政府、行业、大企业间的非经营性商务活动的接洽与合作牵线搭桥,围绕增加行业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有意识搭建与推进国际间各项重大活动的展开,为“走出去”服务产业链提供商机;负责协调联手“走出去”服务产业链,共同推进中国建材企业“走出去”,改变行业发展布局。

  组织会员单位开展国际间的技术经济贸易与合作,按照“引进来”和“走出去”有机结合的合作原则,组织有关会员单位参与有关国际性的交流与合作,为其展开贸易合作、展览、跨国(境)投资兴办实体牵线搭桥;有针对性地帮助会员单位引进国际领先的尖端技术装备和节能减排技术,开展各种有利于行业结构调整和会员单位发展的国际经贸与技术合作;积极组织帮助会员单位有效应对各种贸易摩擦的维权工作。

  (十一)组织会员与全行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序竞争、加强自律,既要维护民族工业的利益和社会效益,又要以合理有序的市场竞争规则使企业获得合法利益;既要反对联手哄抬产品价格,又要有效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抵制低价倾销与无序竞争等扰乱市场行为。组织开展行业诚信体系和社会责任体系及各类管理体系建设及评价等工作。

  (十二)负责联系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行业管理机构和行业协会的工作,就行业共性问题及时组织协调达成共识,共同有效解决;负责与联合会副会长单位的联系与协调,督促副会长在行业重大问题上与联合会达成共识,促进其履行副会长的职责和义务,听取副会长对联合会工作的意见与批评并做到认真反馈落实;负责联系与管理中国字头专业协会的工作,按照联合工作体制的原则,在行业规划、技术、政策、标准信息等方面予以合作与指导;管理联合会下设的分会,不断梳理调整分会业务,提升服务功能,规范人、财、业务管理。坚持少而精、效能和有撤有增原则,组织与管理好联合会所属分会。依据联合会章程和行业新的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分会的作用,使其真正成为联合会的有效组成部分和相关业务拓宽的支撑。根据产业结构调整需要,不断增减分会组织。坚持用统一的制度,用灵活有效的机制处理并调整与分会依托单位的利益关系。

  (十三)负责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全体会议和省市协会工作会议的前期准备工作和会议文件资料,会后跟踪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情况并提出进一步推进的工作设想;负责联合会和各专业协会、分会设立的注册、登记、变更、注销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换届章程的审核,审核换届人选代表性与组成人员结构合理性。

  (十四)负责行业宣传舆论导向,负责确定宣传报道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管理和协调政府主管部门授权管理的行业公开发行期刊的宣传导向与政治纪律,提高针对性,提升质量和时效;围绕行业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重点协调中国建材报社,指导中国建材杂志社发挥好主流媒体作用;出版《建材纵横》并提升质量,负责管理联合会网站运行与显示屏管理工作,归口管理与指导行业传媒集团。

  (十五)负责联合会对外签署的各种协议、合同文本的合法合规性审核,负责协调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三、加快发展新兴产业,促进行业结构调整

  (十六)负责制定新兴产业发展纲要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收集、分析建材新兴产业发展的现状、趋势及瓶颈,提出新兴产业发展的目标、领域与重点产业、产品,以“五年一个目标,一年一个台阶”列出发展的重点与攻关的瓶颈并组织实施与推进。

  (十七)负责提出新兴产业政策研究课题并组织研究与成果转化推广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新兴产业发展所需的财政税收政策,推广应用政策与法规并负责催促与实施;发布绿色新兴产业发展、限制、淘汰目录。

  (十八)联系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动绿色新兴产业的生产、使用,协调新兴建材产品进入建筑设计标准、编入施工规程,促进生产应用渠道畅通。

  四、运用市场化机制强化资本与资产经营,确保资本保值增值

  (十九)指导联合会系统直属单位、经济实体、专业协会、分会、本部的资本与资产经营。指导联合会系统各单位主营业务的形成与规模化,指导与编制各单位的年度全面经营预算,对各单位的年度经营预算进行审核、调整并督促实施,确保联合会系统资本保值增值;指导与推进各单位增加服务功能和扩展服务渠道,延长服务产业链,开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提升与优化主营业务,形成有成长性的、保值增值率高的经营格局。负责联合会系统各单位的年度经济责任目标的确定、督促、检查,年末对各单位的经济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按考核办法计奖。

  (二十)负责编制和实施联合会本部的年度全面经营预算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联合会本部各部门各单位年度创收指标的分解、监督、检查并实施考核与计奖。对联合会本部当年的资本经营方向与投入,资本保值增值的实现目标,各经营实体经营指标,各部门的创收和各项支出做出全面的经营预算并组织实施,做到收入有保障、风险有控制、支出有依据、成本有核算、积累有增长。

  负责联合会本部的资本(股权)的经营、管理,适时增资扩股,适时股权置换与择机上市,确保资本效能与增值;对本部直接投资与控股、参股的资本,提出年度经营目标并进行考核与奖罚;负责编制联合会本部投资、资产变更或处置的可行性方案,风险预防可控方案;提出联合会本部增加创收,开辟创收渠道的方案;有效组织资本投向并保障收益。

  (二十一)负责联合会系统各单位投资项目的预审、申报(转报)、资产报表的汇总上报;负责非经营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争取与管理;负责资产的变更处置、固定资产购置与报废的转报与申报。

  (二十二)统一经营与管理联合会控股和独资公司,强化对经营实体、服务产业链和平台的公司化运行,使之成为具有服务功能,有品牌有创收能力的经营实体。负责联合会系统新设立公司(平台、产业链)方案的编制与转报;负责联合会本部的新设立公司的章程审定、转报、注册与报废清算工作。

  负责联合会系统内外部的审计组织工作和整改处置工作,对所属各单位的审计、财务实施管理与指导。

  负责管理联合会本部派出监事、董事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联合会系统和联合会本部各每半年一次的经济活动分析会,提出改进经营、增加收入、提高效益的措施。

  (二十三)管理与编制联合会本部,经济实体季、年度报表,汇总联合会系统季、年度财务报表。负责申报与落实联合会系统的各项财政和专项补贴并对使用情况组织检查与跟进;负责联合会本部各项支出指标的控制、分解并实施监督;执行联合会系统企业化管理的会计科目、成本核算、财务报表的三统一制度;管理联合会本部的财务和日常支出的审核。组织联合会本部固定资产登记与管理。

  五、强化综合管理效能,简化管理程级,提高执行力与工作效率

  (二十四)以有效的制度机制统筹与管理联合会本部的各项工作,负责党政日常工作,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工会、团委工作。

  (二十五)负责联合会党委有关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的组织与实施,组织起草联合会党委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纪委、工会、团委的年度工作计划并具体实施。加强党的建设,落实联合会党委党建工作、反腐倡廉和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在广大干部党员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按照党委的部署积极培养发展新党员;加强和改进联合会系统文化建设。

  (二十六)负责跟踪、协调、督办联合会各项中心任务、重点工作的完成,保证质量与具体负责协调会领导之间、部门之间的月度工作计划的完成,保证联合会本部的工作执行力和效率,根据联合会党委、会长办公会议的决定,组织对决定决议的督办、落实。

  (二十七)编制联合会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着力加强联合会本部人力资源配置与管理,积极推进竞聘上岗与择优用人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和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做好考勤管理、绩效考核管理。具体负责联合会系统和本部的职称评定,负责联合会本部的职级升降、确定绩效工资等级与职务升降、轮岗、挂职等工作;负责联合会系统工资总额的申报分配,负责联合会本部员工工资管理,医保、社保和各种保险工作。

  具体负责专业协会换届和届中调整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人选的酝酿、审核和批复相关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班子调整与配备工作;负责分会负责人(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的审核与批复。负责联合会系统因公因私出境人员政审及外事管理工作。

  (二十八)做好各种文件、报告、材料的登记与及时传递,认真落实各项批示的及时送达与跟踪落实。做好各种会议记录,做好文档保存、清理、归档、增添、更新;做好联合会印章管理及保密工作。

  (二十九)联手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大专院校以及各专业协会等相关单位,共同拓展建材行业培训资源,每年做出培训范围、专业、班次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依托联合会培训平台,全面提升行业从业人员操作技能,智能化管理运行,现代化管理知识,提升培训水平、增加师资力量、提高创收能力。

  (三十)不断创造条件改善办公环境和办公设施,做好本部固定资产的管理,改善职工工作与健身条件;负责联合会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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