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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印发《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

来源:中国防水网  撰稿人: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9日 浏览:
摘要:

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要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以优化国有资本配置为中心,着力深化改革,调整结构,加强科技创新,加快转型升级,加大国际化经营力度,提升中央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工作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近年来,中央企业积极推进结构调整与重组,布局结构不断优化,规模实力显著增强,发展质量明显提升,各项改革发展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总的来看,中央企业产业分布过广、企业层级过多等结构性问题仍然较为突出,资源配置效率亟待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亟待增强。

 《意见》强调,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要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以优化国有资本配置为中心,着力深化改革,调整结构,加强科技创新,加快转型升级,加大国际化经营力度,提升中央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要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尊重市场规律、与改革相结合、严格依法规范、统筹协调推进的基本原则,到2020年,中央企业战略定位更加准确,功能作用有效发挥;总体结构更趋合理,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显著提高;发展质量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跨国公司。

 《意见》明确了下一阶段推进中央企业结构调整和重组的重点工作,即“巩固加强一批、创新发展一批、重组整合一批、清理退出一批”。一是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国家重大专项任务的中央企业,要保证国有资本投入,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二是搭建调整重组平台、科技创新平台、国际化经营平台,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增强中央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三是推进中央企业强强联合、中央企业间专业化整合、中央企业内部资源整合和并购重组,实现国有资本优化配置。四是通过大力化解过剩产能、清理处置长期亏损企业和低效无效资产、退出不具有发展优势的非主业、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措施,解决好“退得出”的问题。

 《意见》强调,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战略要求,结合行业体制改革和产业政策,加强组织领导和行业指导,加大相关政策支持力度,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中央企业结构调整和重组稳步推进。

责任编辑: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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