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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水泥生产许可政策约束作用

从源头化解水泥产能严重过剩矛盾

来源:中国建材联合会  撰稿人: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2日 浏览:
摘要:

同时,对于存在违规新建的生产线,置换多次和不符合置换政策规定新建、在建生产线的企业,水泥审查部将根据产业政策把关要求,及时上报对其不予许可。

  根据中国建材联合会的统一部署和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一步推进水泥行业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有关要求,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水泥产品审查部(以下简称水泥审查部)将于近日开展专项检查,依法依规严格水泥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对无证和不具备持续保持获证条件的水泥企业进行检查,充分发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政策约束作用,积极有效地推进化解水泥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从源头上推动水泥去产能和遏制新增产能工作。

  此次检查将积极发挥省级建材(水泥)行业协会的社会监督作用优势,根据省级建材(水泥)行业协会反馈的无证违法生产企业信息,通过各种有效渠道对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经调查属实的无证生产企业,报请政府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追究企业法人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应移交司法的一律移交。

  据了解,水泥产品审查部将配合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获证企业是否存在违规的产能、是否属于淘汰的落后装备和工艺、是否持续具有保持获证条件,并着重清查违规建设及不在许可范围内的生产线。同时结合各省市协会反馈的违规信息,对查实违反产业政策和不满足许可条件的企业,建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吊销营业资质以及分类整改和处理。

  对于实际建成生产线规模超产能置换建设项目核准规模20%以上的“批小上大”;实际生产线规模小于生产许可证登记规模30%的“报大建小”;以及换大直径窑筒体的技改项目,熟料产能提高25%以上的新增产能企业,水泥审查部将严格按照2016年9月30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以及《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要求,在对其进行实地核查时,按照《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要求实地核查的审查员依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建设项目(生产线)的有效审批文件或核准文件与企业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条款进行评判,对于此条款不合格的企业,坚决不予许可。

  同时,对于存在违规新建的生产线,置换多次和不符合置换政策规定新建、在建生产线的企业,水泥审查部将根据产业政策把关要求,及时上报对其不予许可。

责任编辑:单建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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