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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总体方案

来源:中国建材联合会  撰稿人: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3日 浏览:
摘要:

  中国建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总体方案

  在现实生活中,合同、债权、担保、保险、票据等均以信用为基础,同时,诚信也是民商事活动的基本原则。从市场经济角度看,信用是市场经济的生命和灵魂。从这个意义上讲,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诚信为本是市场经济基本准则。信用评级最早产生于美国,从债券评级开始。信用评级在美国的历史和金融发展史上证明是成功的,世界各国都在借鉴美国的经验,相继建起本国的评估机构。在我国,信用评级基本上是于1987年与企业发行债券同步产生的。但受制于发育尚不成熟的金融市场和落后的规范化管理,目前 仍处于起步阶段。当今中国正处于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又是风险经济,在市场经济下,规避风险、严守信用、确保经济交往中的各种契约关系的如期履行,是整个经济体系正常运行的基本前提。市场经济越发达,各种经济活动的信用关系就越复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立和完善企业的信用评估和社会监调体系,以保证各种信用关系的健康发展及整个市场经济体正常运行,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建材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原材料工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的作用。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建材工业和建筑业一并被列入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作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业试点单位,在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整规办”)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协会联系办公室(以下简称“协会办”)的指导下,按《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以及《关于开展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广泛征求企业和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已搭构了建材行业企业社会信用评估体系的基本框架。建立这个体系的目的,旨在对建材行业企业的金融、财务、人力资源配置、经营运行状况、企业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社会信誉等诸多因素加以客观分析和评估,为企业提供一份详尽的分析评价报告,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依据,并同时评出企业的信用等级,作为企业社会活动的社会参考依据。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四届四次理事会(通讯)通过了中国建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议案,成立了由业内外专家组成的中国建材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价委员会”)。制定了建材行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管理文件,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建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指标体系。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以下简称“建材联合会”)委托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为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负责参评企业信息征集、核查、初评、后续跟踪等工作。

  一、 评价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

  指导思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的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结合建筑行业的实际情况,勇于创新,大胆探索,以点带面,逐步展开。

  原则:建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遵循“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评价体系、评价程序和评价结果将报全国整规办和国资委备案,并进行社会公示和推广应用等活动。

  目标:建立建材行业信用体系和信用管理运行机制,树立建材行业企业信用形象,塑造企业信用品牌,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降低社会信息成本,创建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信用环境。

  二、建材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的组织机构

  为确保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顺利实施,建材联合会联合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及相关资深专家共同设立由建材联合会主管会领导任主任的建材行业企

 

  中国建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总体方案

  在现实生活中,合同、债权、担保、保险、票据等均以信用为基础,同时,诚信也是民商事活动的基本原则。从市场经济角度看,信用是市场经济的生命和灵魂。从这个意义上讲,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诚信为本是市场经济基本准则。信用评级最早产生于美国,从债券评级开始。信用评级在美国的历史和金融发展史上证明是成功的,世界各国都在借鉴美国的经验,相继建起本国的评估机构。在我国,信用评级基本上是于1987年与企业发行债券同步产生的。但受制于发育尚不成熟的金融市场和落后的规范化管理,目前 仍处于起步阶段。当今中国正处于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又是风险经济,在市场经济下,规避风险、严守信用、确保经济交往中的各种契约关系的如期履行,是整个经济体系正常运行的基本前提。市场经济越发达,各种经济活动的信用关系就越复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立和完善企业的信用评估和社会监调体系,以保证各种信用关系的健康发展及整个市场经济体正常运行,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建材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原材料工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的作用。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建材工业和建筑业一并被列入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作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业试点单位,在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整规办”)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协会联系办公室(以下简称“协会办”)的指导下,按《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以及《关于开展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广泛征求企业和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已搭构了建材行业企业社会信用评估体系的基本框架。建立这个体系的目的,旨在对建材行业企业的金融、财务、人力资源配置、经营运行状况、企业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社会信誉等诸多因素加以客观分析和评估,为企业提供一份详尽的分析评价报告,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依据,并同时评出企业的信用等级,作为企业社会活动的社会参考依据。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四届四次理事会(通讯)通过了中国建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议案,成立了由业内外专家组成的中国建材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价委员会”)。制定了建材行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管理文件,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建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指标体系。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以下简称“建材联合会”)委托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为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负责参评企业信息征集、核查、初评、后续跟踪等工作。

  一、 评价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

  指导思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的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结合建筑行业的实际情况,勇于创新,大胆探索,以点带面,逐步展开。

  原则:建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遵循“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评价体系、评价程序和评价结果将报全国整规办和国资委备案,并进行社会公示和推广应用等活动。

  目标:建立建材行业信用体系和信用管理运行机制,树立建材行业企业信用形象,塑造企业信用品牌,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降低社会信息成本,创建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信用环境。

  二、建材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的组织机构

  为确保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顺利实施,建材联合会联合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及相关资深专家共同设立由建材联合会主管会领导任主任的建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价委员会”)和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办公室(以下简称“评价办公室”)。

  评价委员会作为建材行业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把握建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方向;与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宣传媒体等有关单位进行沟通;指导、监督评价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行为;审议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等相关文件;审核批准参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

  评价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会员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宣贯、辅导、培训;制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评价模型及其他相关细则;受理参评企业的申报和第三方评价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初评报告的初审;建立信用等级评价专家数据库;向参评企业出具《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和证书、标牌,并报商务部和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建立并维护参评企业的信用档案;为会员企业提供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咨询服务。

  为切实做好建材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建材联合会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信用评价工作机构及职能、信用评价评级报告要求、信用评价工作流程、信用评价信息管理制度和信用评价结果推广应用制度等。

  评价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副会长 陈国庆

  副 主 任: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秘书长 孙铁石

  副 主 任: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财务总监 祁绍平

  秘 书 长: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副秘书长 行业部主任 刘建华

  副秘书长: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副秘书长 办公室主任 齐子刚

  委 员: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信息部主任 于小兰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办公室副主任 孙星寿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行业部副主任 贺 军

  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 研发总监 博士 张恒文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行业部副主任 陈立新

  评价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行业部主任 刘建华

  副主任: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行业部副主任 陈立新

  副主任: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 信用管理总监 邱志

  成 员:

  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 高级信用分析师 周春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办公室副主任 孙星寿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行业部副主任 高 原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财务资产部 高级经济师 肖 强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行业部 高级工程师 王立新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信息部 高级工程师 曹会保

  建筑材料工业信息中心 信息处 高级工程师 马秋忠

 

  三、建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开展范围

  建材联合会将在全行业范围内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宣传活动。凡是已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专业协会,建材联合会对其所属会员单位的申请不予受理。与此同时,建材联合会将着力做好宣传、组织、协调和各项服务工作,以推动各专业协会积极参与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目前,建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准备工作就绪,2009年将在行业内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四、申报条件和评定程序

  (一)申报条件

  建材行业企业信用评价按照“申报、审核、评价、公示”的程序进行。申请参加建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设立经济实体及法人单位。

  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连续经营时间三年以上。

  4、企业经营效益良好。

  5、企业无严重失信违法行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工商、税务、环保、质量监督、海关等部门的严重处罚。

  (二)申报程序

  申请参加中国建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单位,可直接进入我会网站www.cbminfo.com 首页“中国建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专栏,点击“正在报名中”,即可进入“中国建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页面,参照“申请参加中国建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企业的基本条件”,符合此条件的企业下载并填写《中国建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加盖公章后传真至评价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 E-mail:clx@cbminfo.com。企业还需提交证明及相关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装订成册寄给评价办公室。

  经评价办公室对企业的《中国建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企业按评价办公室发给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进行在线数据填报,网上申报书提交后,企业打印申报书,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两份寄给评价办公室。

  (三)评价程序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委托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为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负责依据企业信息资料进行系统分析、综合判断,撰写企业信用等级初评报告。

  评价办公室对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提交的企业信用等级初评报告进行初审,并形成初审意见。评价委员会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经评价委批准后,评价办公室将评价结果在中国建材信息总网、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网站及其他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并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五、信息来源

  开展企业信用评价所需要的基础信息,由参加信用评价的受评企业填报《企业信用评价申请书》,按申报材料清单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在进行信用评价前,由评价委员会向受评企业所在地工商、税务、质检、海关、人民银行、商务等部门核实信息,必要时,委托第三方信息中介机构,通过各种合法渠道补充采集和确认信息。

  六、评价等级及指标体系

  根据客观性、公正性、独立性、科学性的原则,设定建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宏观与微观、动态与静态、定量与定性、历史与未来相结合的科学分析方法评定企业信用等级。

  建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共分“三等九级”,即A、B、C三等, AAA、AA、A、BBB、BB、B、CCC、CC、C九级,每个信用级别用“+”、“-”进行微调,表示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AAA级为最高,可向下微调;C级为最低,可向上微调。每个等级均对应相应的信用状况,其具体等级符号、释义和计分标准见下表。

 

信用评价等级计分标准与释义表

计分标准

下限

上限

经济状况

AAA

90

100

具有极强的经济偿付能力,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信用状况很好,

信用管理体系科学、规范,具有很好的社会责任感,履行相关合同的能力

和意愿强,违约风险极小。

AA

80

89

具有很强的经济偿付能力,信用状况好,建立了基本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具有较好的社会责任感。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小。

A

70

79

具有较强的经济偿付能力,建立了初步的信用管理体系,信用状况良好,具

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但与AA等级相比,较易受到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较低。

BBB

60

69

具有基本的经济偿付能力,信用状况一般,在行业监管政策或者经济环境发

生变化时,经营状况有一定波动,对企业履行相关合同的能力有影响,受不

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违约风险一般。

BB

50

59

经济偿付能力较弱,信用状况一般,在行业监管政策或者经济环境发生变化

时,经营状况波动较大,对企业履行相关合同的能力有很大影响,有较高的

违约风险。

B

40

49

具有基本的经济偿付能力,信用状况一般,在行业监管政策或者经济环境发

生变化时,经营状况波动非常大,对企业履行相关合同的能力有非常大影响

,违约风险很高。

CCC

30

39

企业经济偿付能力低,信用状况差,履行相关合同的能力和意愿低,违约风险

极高。

CC

20

29

企业经济偿付能力低,信用状况差,履行相关合同的能力和意愿极低,基本不

能保证偿还债务。

C

10

19

企业经济偿付能力低,信用状况差,没有履行相关合同的能力和意愿,不能保

证偿还债务。

信用等级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1

企业基础信用能力评价

企业注册信息

2

股东情况

3

企业经营状况评价

经营业绩

4

品牌信息

5

研发状况

6

设备状况

7

认证和标准

8

市场前景

9

发展规划

10

企业管理能力评价

公司治理

11

人力资源管理

12

培训及权益保障

13

客户管理

14

应收帐款管理

15

信息化管理水平及管理制度

16

企业经济偿付能力评价

偿债能力

17

获利能力

18

运营效率

19

成长能力

20

资产结构

21

联合会评价

会员信誉度

22

会费缴纳情况

23

参加行业会议、活动情况

24

遵守执行行规行约情况

25

社会信用记录

法律诉讼

26

海关、工商、税务、外汇管理局、银行

27

企业员工投诉情况

28

社会责任表现、 社会荣誉记录

29

企业负责人嘉奖与违规

30

企业并购事项

31

数据真实性

32

其他加减分

 

  七、评价报告

  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负责撰写企业信用等级初评报告,包括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析和附件三个部分。具体内容包括申报企业名称、企业获得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证书编号、评价结果基本观点、评估师姓名、评定日期和主要分析内容,并附有评价委员会规定的信用等级符号及含义和使用的申报企业的主要财务数据。评价报告是评估人员基于对企业大量信息资料进行系统分析、综合判断得出的结论,旨在形象地反映申报企业在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竞争能力、信用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整体上要求完整、充实、可靠;撰写用语要求精炼、准确、平实;评价内容要求逻辑连贯、科学;评价分析要求客观、公正、准确;版面要求美观、大方、便于阅读。

  企业信用等级初评报告撰写完成后,由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将初评报告送达评价办公室初审,评价办公室将初审意见报送评价委员会审核批准。

  八、信息管理

  评价办公室负责对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进行管理,承担行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维护和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日常管理、异议处理、信息安全维护及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等。

  制定《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信用信息管理制度》,以规范建材行业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共享、公开与使用等项工作。

  九、评价结果公示及推广应用

  在企业信用评价报告审核程序结束后,评价办公室将评价结果在中国建材信息总网、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中国反商业欺诈网及其他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公示结束后,评价办公室将评价结果报商务部和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并以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的名义向参评企业发送《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以及商务部和国务院国资委认可的证书和标牌。

  评价结果有效期限为三年。企业申请上一级信用等级的,不受有效期限制。授信企业在有效期内发生重大失信行为时,评价委将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对其进行信用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做出降级、取消资格、公开曝光等失信处罚决定。重大失信行为包括:

  (一)受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有假、冒、伪、劣或坑、蒙、拐、骗等行为。

  (二)产品或服务质量发生重大问题,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三)经调查了解,或第三方仲裁,或法院裁决,确认授信企业有严重失信行为,并足以影响企业的信用等级。

  (四)信用程度严重下降,授信企业信用程度出现“―――”。经告知10个工作日内不做任何解释和处理,评价委员会提出书面警告仍不采取整改措施。

  为了树立建材行业信用评价品牌,提升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建材联合会将在商务部信用办的统一领导下,在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的支持下,在以下方面对信用评价结果给予推广应用。

  (一)推荐给政府主管部门,引导使用信用产品。建议和推荐政府部门坚持和扩大使用建材行业信用评价的结果;争取在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等部门享有相关的优惠政策。

  (二)加大宣传力度,引导行业舆论导向。加强建材行业诚实守信的宣传力度,帮助守信的会员企业提高公信力。在中国建材信息总网、《中国建材》和《建材纵横》杂志、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网站、中国反商业欺诈网等有关媒体上重点推介。

  (三)在行业中积极使用信用评价结果。依托建材联合会在行业诚信道德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向与建材联合会保持密切联系的国外行业组织和国外知名企业、各国驻华使领馆、中国驻外使领馆及国内外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经济组织等重点推介。

  取得相应信用等级的企业,可以在以下方面合理使用信用评价结果:

  (一)法律法规允许的企业形象宣传,如:在企业宣传材料、网页及报刊等传播媒介上使用认证标志和信用等级评价证书。

  (二)产品铭牌、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方面使用认证标志。

  (三)向供应商、客户展示企业信用能力,如:在工程投标展示认证、产品销售过程中向客户展示信用等级评价证书。

  (四)向金融机构、政府监管机构展示企业信用品质。

  十、 收费管理

  为保证信用评价工作的公正性,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及其财务管理制度,不以赢利为目的,仅适当收取成本费用,不得向参评企业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申请参加中国建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缴纳评审费(含受理、评审、公示、证牌及信用挡案管理费等)。收费金额不能与企业经营规模或其他指标相联系;要制定并公开费用管理办法;每年要向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公布信用等级评价收支情况。

 

  十一、监督机制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在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全国整规办的监督和指导。

  严格依据评价模型和标准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保证评价结果的公开、公正、科学和完整性。保证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认真对待和核实评价过程中的投诉和反馈信息,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参加中国建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企业,经过信用评价获得信用等级后,须自觉接受评价委员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二、实行评价结果及相关信息备案制度

  评价结束10个工作日内,将评价结果报全国整规办和国务院国资委协会办备案。中国建材信息总网(www.cbminfo.com)与中国反商业欺诈网(www.antifraud.gov.cn)建立链接,要将协会网站和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作为行业信用评价工作信息发布、资料收集、投诉举报、结果公示和宣传推广的平台,充分发挥网站在行业信用评价工作中的作用。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上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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