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行业技术革新奖工作简报2013年第1、2期合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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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全国建筑材料行业技术革新奖励工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8日|||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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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中国机冶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 建筑材料行业技术革新奖
工作简报 2013年第1、2期合刊(总037期) 全国建筑材料行业技术革新奖励工作办公室 2013年3月13日 ▔▔▔▔▔▔▔▔▔▔▔▔▔▔▔▔▔▔▔▔▔▔▔▔▔▔▔▔▔▔▔▔▔▔▔▔▔▔▔▔▔▔▔▔▔▔
《建材行业技术革新奖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修订后正式发布 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与中国机冶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共同设立并组织开展的建材行业技术革新奖评奖活动已进入第八个年头。为适应行业、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不断发展的新形势,更好地为行业、企业服务,推动建材行业职工群众性技术革新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结合建材行业技术革新奖评奖工作的实际,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与中国机冶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对原《建材行业技术革新奖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重新修订,并于2013年1月10日下发了关于印发《建材行业技术革新奖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建材联科发[2013]3号)。 新《办法》、《细则》修订后,相对原试行《办法》、《细则》主要体现了以下特点: 一是规范性更强,更具指导操作性; 二是纳入了技术革新奖的类别设置,类别界定清晰、评审条件和授奖等级评定标准明确; 三是放宽了单项授奖人数的限额范围,规定“各类别一等奖项目的授奖人数不超过10人”(比原规定增加了3人),“二、三等奖的人数不超过7人”(比原规定分别增加了2人和4人),更贴近企业职工群众性技术革新活动实际; 四是规定了“国务院国资委管理企业集团的下属企业根据具体情况也可向申报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全国性建材行业专业协会技术革新奖励办申报,但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强调了项目申报工作的规范性; 五是规定了“全国‘技术革新奖’奖励办可以从以往和当年获得一等奖的项目中遴选出部分项目,推荐参加下一年度建材行业科学技术奖的评审”,鼓励企业在原技术革新成果基础上的再创新活动。 (信息来源:技革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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