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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发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

来源:环保部网站  撰稿人: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8日 浏览:
摘要: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指导和规范水泥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提出了水泥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等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环境保护部公告

公告 2017年 第50号

关于发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现批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HJ848-2017)。

    以上标准自2017年1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kjs.mep.gov.cn/hjbhbz/)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7年9月19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9月20日印发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

Self-monitoring technology guidelines for pollution sources — Cement manufacturing industry

( HJ848-2017 2017-11-01实施)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指导和规范水泥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提出了水泥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等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责任编辑:王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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