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水泥

您当前所在位置:

北京市工地禁用袋装水泥(特种水泥除外)

来源:北京日报  撰稿人: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8日 浏览:
摘要:

  北京市住建委、市发改委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预拌砂浆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施工现场不得采购使用袋装水泥(特种水泥除外)。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以及本市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实际需要,市住建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预拌砂浆应用工作的通知》,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拌砂浆应用管理作出具体规定。

  这份通知保留了此前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规定,并推广了预拌砂浆。预拌砂浆是针对现场拌制砂浆的缺陷而推广使用的新产品。相比现场拌制,预拌砂浆最主要的一项优点就是可以节约材料、减少污染。

  在此基础上,通知还新增了施工现场不得采购使用袋装水泥(特种水泥除外)的要求。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施工现场不得采购使用袋装水泥”的要求此前也已列入《北京市推广、限制、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14版)的禁止类材料。

责任编辑:上游
分享文章到:
0
浏览次数:
】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注明“来源:中国建材信息总网”的文本、图片、LOGO、创意等版权归属中国建材信息总网,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建材信息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无意在本网发布,请在两周内与本网联系,本网经核实后可立即将其撤除。
因特网信息服务:电信业务审批[2004]885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040699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4070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京海工商广字第9990号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