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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水泥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来源:中国建材报  撰稿人: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1日 浏览:
摘要:

  涉及水泥、砖瓦窑、陶瓷、耐火材料、玻璃、岩棉、石灰窑等建材行业,陶瓷、玻璃、石灰窑行业达到超低排放的A类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免于停限产。

  备受企业关注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日前印发,其中对钢铁、焦化、铸造、玻璃、石化等15个行业明确了绩效分级指标,供各地制定分级管控措施时参考。作为《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的配套文件,该《技术指南》提供了各地制定重点行业分类施策的差异化减排措施的参考标准。

  据了解,虽然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攻坚克难,大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尤其是重点区域的改善成效尤为显著,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和强度均明显下降,但当前污染物排放总量远超环境容量,在不利的气象条件下,重污染天气依然频发成为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

  因此,重污染天气应对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中之重,而差异化减排措施有利于促进高质量发展。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在重点时段对不同环保绩效水平的工业企业,采取更加精准、更加科学的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有利于增强企业预期,提前有序调整生产,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同时,也有利于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企业绿色发展,促进全行业提标改造升级转型,对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记者整理其中包括水泥、砖瓦窑、陶瓷、耐火材料、玻璃、岩棉、石灰窑等建材行业的部分,以供行业人士参考。

  水泥行业

  水泥行业实施范围包括水泥熟料生产、粉磨站、矿渣粉、水泥制品等工业(特种水泥行业除外)。

  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减排措施规定为,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水泥制品、粉磨站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橙色预警期间,水泥熟料生产线停产;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的企业,日处理生活垃圾与污泥总量低于400吨(含)、处理有毒有害废弃物总量低于熟料产能4%(含)的生产线,停产。

  红色预警期间,水泥熟料生产线停产;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的企业,日处理生活垃圾与污泥总量高于400吨但低于600吨(含)、处理有毒有害废弃物总量高于熟料产能4%但低于6%(含)的生产线,停产。

  针对以上措施,采用电量分析方法、现场核查、台账核查、运输核查等方法进行核查。

责任编辑:上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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