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水泥

您当前所在位置:

重庆巫山县淘汰落后产能滞后 永年水泥厂长期违法排污

来源:生态环境部  撰稿人: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6日 浏览:
摘要:

  2019年7月2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重庆市巫山县督察发现,永年集团重庆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年水泥厂)本应于2012年淘汰的立窑水泥生产线仍在违法生产,并且环境污染问题突出,配套石灰石料场严重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群众反映强烈。

  一、基本情况

  永年水泥厂位于巫山县建平乡建坪村7社,建有Φ4.2×11mJT窑熟料生产线一条,产能31万吨/年。该企业于2009年9月经原重庆市经济委员会核准建设,2010年5月首次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水泥)》,2012年3月建成投运至今。该企业同时配套建有建平石灰石料场,涉及采矿权两宗、开采面积0.114平方公里。2018年10月建平石灰石料场被巫山县政府关闭。

  二、存在问题

  (一)长期使用落后产能违法违规生产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发展改革委令2011第9号)明确规定,“窑径3米及以上水泥机立窑”应于2012年底前淘汰(窑径3米以下水泥机立窑此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已明确要求全部淘汰)。调查发现,永年水泥厂采用的Φ4.2×11mJT窑属于水泥机立窑的一种,实际水泥熟料最大生产能力为400吨/日,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但是该企业一直置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于不顾,自2012年3月建成以来,长期违法违规生产。督察组现场检查时,该企业仍在生产。

  (二)违法排污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督察发现,永年水泥厂长期违法排污,严重污染周边环境。2016年以来,该企业因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厂区扬尘控制不到位、无组织排放严重等,多次受到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处罚。巫山县环境监测站2016年8月29日监测发现,该厂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超出重庆市《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656-2016)27.68倍、4.657倍。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该企业生料磨、熟料磨配套布袋除尘器运行不正常,原料库“三防”措施不到位,粉尘无组织排放十分突出,设备及地面集尘严重,烟囱排出的滚滚浓烟经久不散,整个厂区笼罩在一片“灰霾”之中。

  (三)违法采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永年水泥厂建平石灰石料场(含两宗石灰石采矿权)全部位于重庆江南市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自2012年建成投产以来长期违规从事石灰石开采活动,共计侵占保护区面积0.114平方公里。该石灰石料场关闭后,企业未积极履行法定生态修复责任,生态破坏至今没有得到恢复。现场发现,采矿形成的约50000平方米环境创面,犹如道道“疤痕”。

  (四)群众反映强烈

  永年水泥厂与巫山县城隔江相望,群众对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反映十分强烈。走访过程中,当地群众说,每天早上打开窗户,映入眼帘的不仅有江南自然保护区的绿水青山,还有永年水泥厂的滚滚浓烟和采矿创面。调阅巫山县近年环境信访投诉情况发现,永年水泥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一直是当地群众投诉热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重庆后,群众通过电话又多次举报永年水泥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三、原因分析

  (一)巫山县党委、政府落实整改不力。针对永年水泥厂长期违法生产等问题,巫山县党委、政府长期放任甚至支持永年水泥厂在眼皮底下违法生产。2015年8月,在明知永年水泥厂属于国家明令淘汰企业、被排除在换发水泥生产许可证之外的情况下,以需要该厂协同处置生活污泥为由,请求有关方面同意换发水泥生产许可证。2017年,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该问题后,巫山县党委、政府仍置若罔闻,以该企业手续完备为由,将关闭时限擅自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

  (二)行业主管部门不作为、乱作为。2012年以来,重庆市、巫山县两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在明知永年水泥厂属于落后产能淘汰范围的情况下,始终没有将该企业列入年度淘汰计划,原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还于2016年1月违规为该企业换发水泥生产许可证,致使该企业持续违法违规生产至今。巫山县国土资源部门先后两次违规批准该企业位于江南市级自然保护区内的采矿权,督促企业落实矿山生态修复不力。

  (三)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巫山县林业部门履行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责任不到位,对永年水泥厂长期在自然保护区内违法采矿问题视而不见,以致企业长期非法采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巫山县生态环境部门对永年水泥厂环境监管不到位,存在以罚代管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督察组将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并要求地方依纪依法查处整改到位。

责任编辑:上游
分享文章到:
0
浏览次数:
】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注明“来源:中国建材信息总网”的文本、图片、LOGO、创意等版权归属中国建材信息总网,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建材信息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无意在本网发布,请在两周内与本网联系,本网经核实后可立即将其撤除。
因特网信息服务:电信业务审批[2004]885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040699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4070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京海工商广字第9990号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