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采暖季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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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 |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0日|||
摘要:
山西省太原市日前发布《太原市2018—2019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与往年相比,这个采暖季太原工业企业不再搞环保管控“一刀切”,采取差别化错峰生产方式,有效避免了“失责者宽,尽责者严”现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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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日前发布《太原市2018—2019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与往年相比,这个采暖季太原工业企业不再搞环保管控“一刀切”,采取差别化错峰生产方式,有效避免了“失责者宽,尽责者严”现象发生。 《方案》明确,全市工业企业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重点对钢铁、建材等高排放行业实施错峰生产。其中,钢铁、焦化、水泥行业同时进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钢铁、焦化、水泥三个重点行业错峰生产期间,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控制在限定总量以内。如预测无法达到总量控制要求,自行通过限产、停产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 《方案》指出,错峰生产企业涉及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应保障基本民生需求。 《方案》提出,各县(市、区)要落实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用电监管监控制度,对全市错峰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用电量等指标实行监控,研判分析企业污染物排放和用电量变化情况,判断企业是否执行停产措施、是否按要求落实限产措施。 同时,太原市将组织开展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专项督查,严厉打击不执行错峰生产要求等环境违法行为,对未按要求落实停限产要求的企业,一律纳入停产管控范围,并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人员,严格实施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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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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