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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珠三角及清远市禁止新建陶瓷厂

来源:陶瓷信息  撰稿人: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3日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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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及清远市为持续强化工业源污染治理工作,禁止新建陶瓷厂。淘汰禁燃区内高污染锅炉或改燃清洁能源,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综合整治和陶瓷、玻璃等高排放行业的升级改造。

  珠三角及清远市为持续强化工业源污染治理工作,禁止新建陶瓷厂。淘汰禁燃区内高污染锅炉或改燃清洁能源,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综合整治和陶瓷、玻璃等高排放行业的升级改造。

  7月25日—《整改方案》 珠三角及清远市禁止新建陶瓷厂

  7月25日,广东省政府发布《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提出,为持续强化工业源污染治理,珠三角及清远市禁止新建普通陶瓷项目,淘汰禁燃区内高污染锅炉或改燃清洁能源。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综合整治和陶瓷、玻璃等高排放行业的升级改造。

  

  【瓷砖产区】上月珠三角及清远市禁止新建陶瓷厂

  ▲7月25日,广东省政府公示《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公告,提出珠三角及清远市禁止新建普通陶瓷项目。

  广东省作为全国建陶产业第一大产区,建陶生产企业基本分布于珠三角的佛山、肇庆、江门以及清远、云浮、河源等地,此次《整改方案》涵盖了广东建陶产业分布的主要工业区域。

  其中,清远市主要建陶产业园区——清远市广州花都(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更是因为未按规划环评要求使用天然气、园区污水管网和环境应急设施建设不完善、未建设一般固体废物处置综合利用设施和规范填埋场、陶瓷垃圾长期乱堆乱放等问题被要求立行整改。要求该园区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清洁生产改造。

  8月1日—《分工方案》  提标减排,现有陶瓷厂推广使用天然气

  8月1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出台《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为提升空气质量,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提出18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强化措施。正式以省政府文件的形式确定珠三角地区及清远市禁止新建陶瓷厂这一政策。

  

  【瓷砖产区】上月珠三角及清远市禁止新建陶瓷厂

  ▲8月1日,广东省政府正式出台《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提出除珠三角及清远市禁止新建陶瓷厂外,还将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分工方案》提出,为从工业源头防止大气污染,将强力推进重点区域污染治理。具体措施包括要求广州、佛山、东莞、肇庆、江门等空气质量不达标城市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火电、化工、陶瓷、玻璃、造纸等重污染行业和挥发性有机物行业开展全面清查, 制订并实施淘汰退出方案,开展城市交界处工业集聚区、 村级工业园的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珠三角地区及清远市不再新建陶瓷厂(新型特种陶瓷项目除外),现有陶瓷厂要推广使用天然气。

  

  【瓷砖产区】上月珠三角及清远市禁止新建陶瓷厂

  ▲位于江门的恩平市蒲桥工业园是广东建陶企业主要分布区域之一,陶瓷企业众多,根据要求,该园区也将被禁止新建陶瓷厂。图片来源于网络。

  《分工方案》还提出,将加强高排放行业环境监管。其中,将进一步推进陶瓷、玻璃等重点行业企业升级改造,并推进其大气污染物提标减排。当前佛山、肇庆两市已提出陶瓷行业大气污染物收严目标。

  据悉,今年年初,佛山市环保局提出,将在10月1日前,将全市陶瓷行业大气污染物氮氧化物排放限值收严为100mg/m3,而肇庆市环保局更是提出将在年内出台新标准,将陶瓷行业大气污染物氮氧化物的排放标准从现在的180mg/m3收紧至100mg/m3,二氧化硫将从50mg/m3收紧至30mg/m3。随着大气污染防治的不断强化,其他主要陶瓷生产区域或将陆续收严排放标准。

  【瓷砖产区】上月珠三角及清远市禁止新建陶瓷厂

  ▲《分工方案》提出,将提标减排,同时加强重点企业的监管执法力度。图文无关,图片来源于网络。

  除提标减排外,《分工方案》还要求将加大电厂、石化、钢铁、水泥、陶瓷、玻璃等高排放行业和国控、省控等重点企业的监管执法力度,实行24小时在线监控, 明确排污不达标企业最后达标时限, 到期不达标的坚决依法关停;严厉打 击偷排、造假行为, 严格落实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系统 (广东) 公示环境违法企业违法失信信息, 并在媒体曝光。

责任编辑:王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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