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印发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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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9日|||
摘要: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印发《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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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的通知 发改能源规〔2023〕1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天津市、辽宁省、上海市、重庆市、四川省、甘肃省经信委(经信厅、工信厅、经信局、工信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建设,规范电力现货市场的运营和管理,我们组织制定了《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 家 能 源 局 2023年9月7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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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褚赞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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