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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召开全省水泥及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推进会

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撰稿人: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3日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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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稳步推进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助力水泥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6月28日,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召开全省水泥及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推进会。

  为稳步推进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助力水泥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6月28日,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召开全省水泥及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推进会。

  会上,省环科院解读了四川省水泥及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计划、解析了超低排放改造及评估监测要点;部分水泥及焦化企业,省水泥协会、省焦化行业协会,乐山、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围绕如何按照国省要求稳步推进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发了言;省直有关单位安排部署了相关工作。

  会议强调,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水泥及焦化超低排放改造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推进改造工作。二要有序实施,突出重点。各地要统筹抓好熟料生产、独立粉磨站企业,从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运输三个方面实施改造。三要压实责任,强化协作。企业是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公示的实施主体,要落实主体责任。企业所在地生态环境、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帮扶指导企业推进超低排放改造。省水泥协会和省焦化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企业之间桥梁纽带作用,指导企业推进超低排放改造。

  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省水泥协会、省焦化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人,西南水泥、星船城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环保分管领导,各市(州)、区(县)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股)室负责人,水泥(含独立粉磨站)、焦化企业主要领导及环保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褚赞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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