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管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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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兰察布财政局 |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1日|||
摘要:
要加强“两金”征缴,不得擅自违规越权减征、免征、缓征,确保应征尽征,应缴尽缴。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征收的“两金”必须全额上缴国库,支出要严格按照政府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执行,并按规定的支付范围使用,专款专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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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经信委、财政厅根据财政部《全国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2014年第80号公告),印发了《关于加强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管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做好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两金”)征管工作,是开展好散装水泥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重要保障,是推进禁止现场搅拌混泥土、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促进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快速发展的重要政策支撑。要加强“两金”征缴,不得擅自违规越权减征、免征、缓征,确保应征尽征,应缴尽缴。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征收的“两金”必须全额上缴国库,支出要严格按照政府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执行,并按规定的支付范围使用,专款专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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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