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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装修建材营销陷阱

来源:南方日报  撰稿人: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5日 浏览:
摘要:

案例----

  南方日报讯 (记者/邓文燕 通讯员/曾丽娜 苏洁)时下,正是房屋装修好时节,装修建材市场生意也谓是红红火火,但相关领域的投诉也成为广大消费者维权的一大热点和难点。2020年至今,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受理各类装修建材商品类消费投诉61件,调解成功4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67万元。

  据了解,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商品质量问题,商家售出的商品货不对版、以假乱真、以次充好;合同争议问题,商家发布或者利用虚假信息,诱导订立合同,包括未履行合同约定,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义务,排除消费者权利等;广告宣传问题,商家发布的广告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售后服务问题,商家无故拖延、无理由拒绝履行“三包”义务。

  案例

  商家拒发剩余材料

  消费者童先生向某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订购装饰材料,当时交付6.8万元货款,但商家仅发货1.6万元材料后便迟迟不发货。童先生联系商家要求发剩余材料,商家却称余下的5.2万元为代理费,并非材料货款。童先生表示,当时订购付款时说明为材料货款,并未提及部分费用属于代理费,与商家协商退款无果,遂向英德市场监管局投诉。

  接投诉后,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事项展开调查。经查明,童先生与该公司签订为代理合同。于是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无法达成协议。执法人员建议童先生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保留好证据以便维权

  针对以上问题,英德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商家各类形形色色的营销活动,要“擦亮”双眼,警惕各类营销陷阱:在选购家装建材前,对家装材料知识加以了解,选购时最好到正规、诚信度高的建材市场内购买,挑选有资质、商誉好的品牌产品;仔细查看所买的建材与样品是否相符,最好保留样品或拍照保留证据;双方的约定内容要以书面形式固定。尤其是数量、规格型号、价格要标明。如果是提前预订的商品,商家提供有现成的协议、合同时,更要认真阅读内容;向商家索取正规的发票或票据,以便发生纠纷时作为维权依据。

责任编辑:单建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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