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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环保税迎首个征期 26万人为排污“买单”

来源:中国建筑防水协会  撰稿人: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5日 浏览:
摘要:

  今年1月1日起,《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税法中规定,环保税按季度申报。国家税务总局2月27日对外发布,2018年我国最新亮相的环境保护税将于4月1日迎来首个征税期,26万多户纳税人即将为排污买单。

  

  2月27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召开一季度税收政策解读会,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孙群介绍了环保税征收的最新进展。

  孙群说,为确保环保税首个征期平稳顺利,工作重点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已于1月27日正式发布,方便纳税人做好首期纳税申报准备。截至目前,各地税务机关已识别认定环保税纳税人26万多户。

  第二阶段:春节后至3月底,税务部门将对基层地税机关实地督导,确保纳税人能计算、会申报。目前已累计辅导环保税纳税人19万多户,占已识别认定户数的72.9%。

  第三阶段:4月份以后,将重点确保涉税信息共享平台连通。

  孙群指出,网络报税系统是由各省来开发,确保4月1日首个征期的时候,纳税人可以足不出户,通过网络报税的系统在网上进行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依据《环境保护税法》,以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征税对象指《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4类应税污染物。计税依据方面,将应税污染物的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其中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按照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排放量确定;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责任编辑:上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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