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资讯
您当前所在位置:

同业竞争6年未解决两材合并为祁连山再添变数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撰稿人: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1日 浏览:
摘要:

【中国建材信息总网】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集团)早在2010年便承诺解决上市公司同业竞争问题。然而6年过去,该承诺尚未实现。

作为祁连山[-2.44% 资金 研报](600720.SH)第一大股东,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集团)早在2010年便承诺解决上市公司同业竞争问题。然而6年过去,该承诺尚未实现。

如今,随着“两材”合并的推进,上述同业竞争问题如何解决再添变数。

8月中材集团与中国建筑[-0.92% 资金 研报]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集团)“两材”并购,成立中国建材[-1.20%]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此后祁连山收到中材集团的承诺函,其中显示之前中材集团做出的解决同业竞争之承诺,将由重组后的中国建材集团承担。

就在披露母公司出具的承诺函不久,祁连山便收到上交所就此问题的问询函。

对此,祁连山水泥证代杨宗峰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我们现在请了律师核查这个(承诺)的合规性,同时中材集团也正在积极和中建材方面沟通,可能会在12号之前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

上交所问询同业竞争承诺

祁连山9月9日公告,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的监管函,就公司于9月7日披露的中材集团对公司出具的承诺函提出质疑。

该承诺函由中材集团出具,其中表示由于中材集团与中建材集团重组,因而中材集团做出的水泥业务整合承诺,需待重组完成后,由重组后的中国建材集团适时解决同业竞争的问题。

上交所对该安排是由中材集团单方面做出,还是与中建材集团沟通之后,共同作出决定一事提出质疑。

“从公告的情况还不能确定,我们收到的文件是中材集团(出具)。”祁连山证代杨宗峰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我们现在也请了律师核查这个(承诺)的合规性,同时中材集团也正在积极和中建材方面沟通,可能会在12号之前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这个承诺是它单方面做出,还是和中建材做了充分沟通的内容。”

此外,由于中建材集团的主业是建筑材料,上交所还质疑,“两材”重组完成后,其旗下的水泥相关业务,是否会与上市公司产生新的同业竞争。

对此,杨宗峰称,中建材和中材都是建材(行业)的央企,在水泥等其他的一些行业,都有比较大的重叠。‘两材’合并,新的集团成立之后,可能会有更高层面更大范围的同业竞争。

“现在‘两材’合并的方案,包括后续的公告里面,中建材也做出了相应的一些应对预案,在并购完之后,要拉开业务板块的整合,避免同业竞争,避免关联交易。”他称。

中材集团承诺6年仍无果

中材集团关于收购祁连山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由来已久。

早在2010年9月7日,中材集团就曾承诺,用5年时间,逐步解决水泥业务的同业竞争。然而5年后,中材集团提出延期1年履行前述承诺,该延期履行承诺也已在今年9月7日到期。

中材集团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何以6年无法兑现?对此,杨宗峰表示,“中材集团下属的宁夏建材[-1.21% 资金 研报](600449.SH)和祁连山在甘肃地区的生产线和市场区有交叉,所以(中材集团)在积极做一些市场协调和沟通,避免有市场冲突,损害双方股东的利益。”

此外,他介绍,宁夏建材、祁连山和天山股份[-1.33% 资金 研报](000877.SZ)都是并购而来,收购时都对当地政府做过承诺,比如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地位,要做大做强上市公司。

“所以在解决同业竞争的时候还要考虑各地地方政府,以及三家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相关方比较多,协调难度客观上来说是比较大的。”杨宗峰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在此前的同业竞争问题尚未解决的情形下,今年8月22日,国务院国资委通知中建材集团与中材集团实施重组,中建材集团将更名为中国建材集团。

基于上述原因,中材集团向祁连山发函表示,集团公司之前做出的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需待重组完成后,由中国建材集团适时解决。

而对于中材集团多年未解决的问题,新的大股东中国建材集团又将如何解决?

杨宗峰表示,“现在从我们上市公司角度来讲还不得而知,因为我们是被动接受方。现在还没有接到新集团层面怎么解决同业竞争的一些具体通知,如果有我们肯定会及时向大家公告。”

责任编辑:单建庆
分享文章到:
0
浏览次数:
】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注明“来源:中国建材信息总网”的文本、图片、LOGO、创意等版权归属中国建材信息总网,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建材信息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无意在本网发布,请在两周内与本网联系,本网经核实后可立即将其撤除。
因特网信息服务:电信业务审批[2004]885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040699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4070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京海工商广字第9990号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