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
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5日|||
摘要:
4月24日,四川省经信厅就四川省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
为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深入推进水泥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水泥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0〕20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川渝地区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川经信材料〔2023〕183号)要求,我厅牵头起草了《四川省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5月27日前将意见建议(含修改理由)反馈至经济和信息化厅材料工业处。 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书面反馈,个人意见请署名书面反馈。反馈意见可邮寄纸质材料至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邮编:610015),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jyj208@163.com。 联 系 人:材料工业处 王康 联系电话:028-86265721 附件:四川省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24日 |
|||
|
责任编辑:丁磊
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注明“来源:中国建材信息总网”的文本、图片、LOGO、创意等版权归属中国建材信息总网,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建材信息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无意在本网发布,请在两周内与本网联系,本网经核实后可立即将其撤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