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拟废止两部散装水泥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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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常州市工信局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19日 | |||
| 摘要:
常州市工信局近日就废止两部散装水泥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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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实施办法》(常政规〔2012〕6号)及《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通告》(常政规〔2012〕7号)(以下简称两部行政规范性文件),系由常州市工信局依据《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起草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025年1月,《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 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常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拟废止该两部行政规范性文件,近日,常州市工信局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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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褚赞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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