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志平:国企改革应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
|||
来源:新华网 |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7日|||
摘要:
宋志平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首先要按照《公司法》进行公司制改革,这是进一步改革的前提。其次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
|||
(原标题:宋志平:国企改革应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
深化国企改革前沿论坛11月22日在南昌举行,中国建筑材料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宋志平发表主题为《关于国企改革中几个问题的做法和思考》的主旨演讲。宋志平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首先要按照《公司法》进行公司制改革,这是进一步改革的前提。其次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对于国企,“三三制”董事会结构比较理想。要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只有把职业经理人制度建立起来,才能和董事会一起构成企业委托代理的职业经理人制。 |
|||
|
责任编辑:王澎
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注明“来源:中国建材信息总网”的文本、图片、LOGO、创意等版权归属中国建材信息总网,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建材信息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无意在本网发布,请在两周内与本网联系,本网经核实后可立即将其撤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