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批次儿童家具质量不合格涉及爱森堡、尺度、双虎等标称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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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6日|||
摘要:
【中国建材信息总网】儿童家具是设计或预定供3岁~14岁儿童使用的家具产品,包括儿童柜、儿童桌、儿童床、儿童椅等。国内儿童家具生产主要集中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湾、东北等区域,总产量占全国90%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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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业概况 儿童家具是设计或预定供3岁~14岁儿童使用的家具产品,包括儿童柜、儿童桌、儿童床、儿童椅等。 国内儿童家具生产主要集中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湾、东北等区域,总产量占全国90%左右。 二、抽查结果 本次抽查儿童家具产品179批次,合格147批次,合格率为82.1%。 不同样品来源抽查结果 一、产业概况 儿童家具是设计或预定供3岁~14岁儿童使用的家具产品,包括儿童柜、儿童桌、儿童床、儿童椅等。 国内儿童家具生产主要集中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湾、东北等区域,总产量占全国90%左右。 二、抽查结果 本次抽查儿童家具产品179批次,合格147批次,合格率为82.1%。 不同样品来源抽查结果 儿童家具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名单 三、质量分析 抽查结果显示,不合格项目为结构安全、甲醛释放量、可迁移元素、警示标识4项指标。 1 结构安全 结构安全是儿童家具有别于成人家具的重要技术指标。 本次抽查发现30批次产品的结构安全项目不合格,其中13批次产品的孔及间隙项目不合格; 1批次产品的翻门与翻板没有设计锁定装置; 5批次产品的棱角或边缘未倒圆或倒角处理; 11批次产品使用玻璃、产品抽屉等推拉件无防拉脱装置、高桌台及高度大于600mm的柜类产品未提供固定产品于建筑物上的连接件及使用方法。 2 甲醛释放量 国家标准规定,儿童家具的甲醛释放量应≤1.5mg/L。 本次抽查发现3批次产品的甲醛释放量项目不合格。 3 可迁移元素 本次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的可迁移元素项目不合格,使用了重金属含量超标的油漆。 4 警示标识 使用说明以及警示标识包含儿童家具产品的特殊信息,国家标准要求标识内容应该完整、准确。 本次抽查发现19批次产品的警示标识项目不合格。 四、消费建议 1 购买儿童家具,建议选择少涂饰甚至不涂饰油漆的家具产品。 全实木采用少量清漆处理的儿童家具相对比较安全。 选购板式儿童家具时,应关注有害物质是否超标,可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对于无警示标识、无品牌型号、无适用年龄段标注、无使用说明的产品,建议不要购买。 2 选购儿童家具时应仔细观察以下内容:可接触到的边缘、尖端或突出部位是否进行磨圆处理; 家具上的孔及间隙是否有卡伤儿童手指的风险; 封闭式儿童家具是否带有透气孔; 具有折叠机构的儿童家具是否有手动定位装置; 柜类儿童家具稳定性是否足够; 高桌台及高度大于600mm的柜类产品,是否提供固定产品于建筑物上的连接件,并在使用说明中明示安装使用方法。 3 新购儿童家具,应在通风处放置一段时间,将甲醛等有害物质尽量散发。 三、质量分析 抽查结果显示,不合格项目为结构安全、甲醛释放量、可迁移元素、警示标识4项指标。 1 结构安全 结构安全是儿童家具有别于成人家具的重要技术指标。 本次抽查发现30批次产品的结构安全项目不合格,其中13批次产品的孔及间隙项目不合格; 1批次产品的翻门与翻板没有设计锁定装置; 5批次产品的棱角或边缘未倒圆或倒角处理; 11批次产品使用玻璃、产品抽屉等推拉件无防拉脱装置、高桌台及高度大于600mm的柜类产品未提供固定产品于建筑物上的连接件及使用方法。 2 甲醛释放量 国家标准规定,儿童家具的甲醛释放量应≤1.5mg/L。 本次抽查发现3批次产品的甲醛释放量项目不合格。 3 可迁移元素 本次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的可迁移元素项目不合格,使用了重金属含量超标的油漆。 4 警示标识 使用说明以及警示标识包含儿童家具产品的特殊信息,国家标准要求标识内容应该完整、准确。 本次抽查发现19批次产品的警示标识项目不合格。 四、消费建议 1 购买儿童家具,建议选择少涂饰甚至不涂饰油漆的家具产品。 全实木采用少量清漆处理的儿童家具相对比较安全。 选购板式儿童家具时,应关注有害物质是否超标,可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对于无警示标识、无品牌型号、无适用年龄段标注、无使用说明的产品,建议不要购买。 2 选购儿童家具时应仔细观察以下内容:可接触到的边缘、尖端或突出部位是否进行磨圆处理; 家具上的孔及间隙是否有卡伤儿童手指的风险; 封闭式儿童家具是否带有透气孔; 具有折叠机构的儿童家具是否有手动定位装置; 柜类儿童家具稳定性是否足够; 高桌台及高度大于600mm的柜类产品,是否提供固定产品于建筑物上的连接件,并在使用说明中明示安装使用方法。 3 新购儿童家具,应在通风处放置一段时间,将甲醛等有害物质尽量散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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