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约1583万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一起福建混凝土垄断协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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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1日|||
摘要:
7月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了福建广夏混凝土有限公司、杭德(建阳)混凝土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区华盛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建省武夷建达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建武夷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区永固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建省云信混凝土有限公司7家单位混凝土垄断协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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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了福建广夏混凝土有限公司、杭德(建阳)混凝土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区华盛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建省武夷建达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建武夷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区永固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建省云信混凝土有限公司7家单位混凝土垄断协议案。 福建广夏混凝土有限公司 (向下滑动查看案件详情) 案件来源及调查经过 杭德(建阳)混凝土有限公司 (向下滑动查看案件详情) 案件来源及调查经过 南平市建阳区华盛混凝土有限公司 (向下滑动查看案件详情) 案件来源及调查经过 2019年5月,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反垄断执法授权的通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的南平市建阳区华盛混凝土有限公司涉嫌垄断协议案依法立案调查。 现已查明,当事人与福建省武夷建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区永固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建武夷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杭德(建阳)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建省云信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建广夏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六家混凝土公司利用未经合法登记的“建阳区商砼协会”,达成并实施了垄断协议,排除、限制了南平市建阳区商品混凝土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九条“对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罚款,反垄断执法机构确定具体罚款数额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的时间等因素。”以及《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 1、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2、处2018年度销售额百分之四的罚款,计1496357.08元(大写:壹佰肆拾玖万陆仟叁佰伍拾柒元零角捌分)。 福建省武夷建达混凝土有限公司 (向下滑动查看案件详情) 案件来源及调查经过: 2019年5月,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反垄断执法授权的通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的福建省武夷建达混凝土有限公司涉嫌垄断协议案依法立案调查。 福建武夷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向下滑动查看案件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 南平市建阳区永固混凝土有限公司 (向下滑动查看案件详情) 案件来源及调查经过 福建省云信混凝土有限公司 (向下滑动查看案件详情) 案件来源及调查经过 2、处2018年度销售额百分之四的罚款,计2380632.90元(大写:贰佰叁拾捌万零陆佰叁拾贰元玖角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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