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天诚水泥公司因生产不合格产品被罚28.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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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日照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9日|||
摘要:
山东省日照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五莲县天诚水泥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粉煤灰硅酸盐水泥案 案件信息公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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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日照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五莲县天诚水泥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粉煤灰硅酸盐水泥案 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信息公开表》显示,五莲县天诚水泥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粉煤灰硅酸盐水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日照市市场监管局责令企业停止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并处以28.8万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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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褚赞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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