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对34家水泥行业执行阶梯电价情况进行监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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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发改 |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6日|||
摘要:
4月10开始,湖南省节能监察中心与省工业通信业节能监察中心联合在永州、衡阳、怀化对江华海螺水泥、耒阳南方水泥等34家水泥企业执行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及阶梯电价政策情况进行了现场专项监察。监察工作预计持续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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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受省发改委和经信委委托,4月10开始,湖南省节能监察中心与省工业通信业节能监察中心联合在永州、衡阳、怀化对江华海螺(317.71元/吨,0.39%)水泥、耒阳南方水泥(303.75元/吨,0%)等34家水泥企业执行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及阶梯电价政策情况进行了现场专项监察。监察工作预计持续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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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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