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为期半年 重点监督水泥行业能耗限额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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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济宁晚报 |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2日|||
摘要:
近日,记者从《关于开展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的通知》中了解到,5月至10月份,济宁开展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以及重点耗能设备进行节能监管。“今年济宁监察内容重点是去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水泥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及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监察、电机能效提升专项监察。”市节约能源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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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关于开展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的通知》中了解到,5月至10月份,济宁开展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以及重点耗能设备进行节能监管。“今年济宁监察内容重点是去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水泥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及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监察、电机能效提升专项监察。”市节约能源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被监察单位要积极配合节能专项监察工作,如实提供所需原始台账、统计报表和相关文件资料,做好现场监察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现场监察工作顺利实施。 针对2016年专项监察中发现存在能耗超标违规行为和不合理用能行为的企业进行跟踪检查,尤其对限期整改通知书、节能监察建议书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改不到位或未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针对水泥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及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监察,《通知》要求,一方面全面核查2016年水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水平和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另一方面按照相关规定,对实施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 此外,按照国家标准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四批 《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对电动机生产和使用企业实施专项监察。 监察范围 全市范围内生产通用硅酸盐水泥的完整水泥生产线企业(含熟料生产)、熟料生产线企业、水泥粉磨站企业及电机生产企业、重点用能单位中部分电机使用企业,以及2016年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中发现的部分违规和不合理用能企业。 此次监察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5月至6月对2016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察 对水泥行业能耗情况进行专项监察 第二阶段: 7月至10月开展电机能效提升专项监察 梳理汇总监察情况,编制年度监察报告 济宁市节能监察支队要于10月15日前将年度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工作总结报告及汇总表上报省节能监察总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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