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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汾整治煤炭“运储销用"

来源:网络  撰稿人: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0日 浏览:
摘要:

  山西省临汾市政府决定从今年9月20日起至明年3月15日,重点对城市规划区东起108国道,西至刘村,南起尧庙,北至屯里的155平方公里区域内的煤炭销售、运输、储存和使用开展规范整顿。

  此次整治任务主要是对煤炭供应点进行整体规划,在城郊建设1—3个优质煤供应点,统一布局街道社区服务网点,统一煤炭质量,统一煤炭价格,统一供应方式,建立销售网络,进行标准化管理;对非法无证和不合格煤炭销售点进行取缔,对手续完善的煤炭销售点进行规范管理;对供应市区各煤炭销售点煤质进行不定期检测,禁止销售燃用硫分超过1%的煤炭;对进入市区的煤炭营运车辆进行检查,禁止未采取密闭措施的运煤车辆进入市区;对营业性炉灶原有的燃煤堆放场进行全面清理,严禁将不合格煤炭转卖给市区居民;对工业企业储煤场以及居民住户煤炭堆放场进行整治,做到覆盖封闭无裸露。

  在至关重要的保障措施环节,尧都区、临汾经济开发区要认真组织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售煤点的数量、性质,居民住户煤炭来源、煤质,研究把握煤炭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各环节的特点规律,做到底数清楚、有的放矢、对症下药。

  尧都区、临汾经济开发区要实施网格化监管,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区域及法定监管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充分依靠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各村(社区),将每条街道、每个小区、每个整治环节划分到网格单元,涉及整改、取缔、清理、关停任务的,要明确完成任务时限,实现点位有人盯、污染有人管、责任有人负。

  临汾市政府要求,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联合执法。煤炭部门要加大对煤炭销售的检查力度,从源头上保障煤炭质量。交警部门要在市区主要交通路口设置检查站,严格控制未采取密闭措施烟煤运输车辆进入市区。环保部门对煤炭销售点环保设施和环保措施以及工业企业储煤场密闭覆盖措施实施监管。

责任编辑:上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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