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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电力市场建设取得三大突破

来源:中国电力报  撰稿人: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30日 浏览:
摘要:

业界认为,采用股份制的昆明电力交易中心的成立,是云南推进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的创新实践,对于本轮电改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和引领作用。

  作为全国首批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云南在推进电改的进程中迎来备受瞩目的历史性时刻。8月25日,按照中发9号文精神组建的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在昆明成立,这是全国首家由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电力交易机构,同时成立的还有云南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业界认为,采用股份制的昆明电力交易中心的成立,是云南推进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的创新实践,对于本轮电改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和引领作用。

  云南省省长陈豪、副省长和段琪,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领导,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负责人出席成立仪式。

  作为云南省内、跨区跨境电力交易的重要平台,新成立的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最大亮点在于它是全国第一个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电力交易平台,其中云南电网公司相对控股50%,华能澜沧江水电公司、华电金沙江中游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公司、云天化集团公司、云南铝业股份公司、保山电力股份公司共同参股组建。

  早在2014年,云南省即开始探索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2015年,国家启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后,云南省积极响应,在南方电网公司的支持下,在中发9号文提出的三种电力交易平台模式中,选择了股份制公司的形式,并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批准。2016年4月云南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云南省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并将组建昆明电力交易中心作为文件附件正式印发。这是全国第一个以地方党委、政府联合发文的改革试点方案。进入昆明电力交易中心的筹备阶段,云南省创新性采用公开招募方式选取交易中心股东和市场管理委员会理事,得到市场主体的热烈响应和国家有关部门的积极评价。初选交易中心股东后,云南省与南方电网公司就交易中心的组建深入协商,本着落实中央电力体制改革总体要求,通过市场化交易激发市场活力,让各方能共享改革红利的原则出发,云南省既考虑市场各方的共同参与,又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特别是双方在如何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电力体制改革上大胆创新、精细设计,经过多次协商,各方就股比、法人治理方案等关键内容达成一致。

  按照电力体制改革精神和云南省的试点方案,云南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同步组建。云南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是按照《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组建的市场议事协调机构,由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电力市场参与方和第三方代表共11家理事单位组成,成立目的是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充分体现各方意愿,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据悉,2016年云南电力市场建设取得了三大突破:一是3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核定云南电网输配电价已正式实施。二是进一步放开发用电计划,工业企业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1~7月,云南省内市场化交易电量310.4亿千瓦时,占工业用电量的84.61%。三是率先试点日前交易,市场交易整体合同履约率显著提高,由2015年的89%提高到2016年的96%,品种丰富、灵活开放的云南电力市场日趋成熟。

  

  

责任编辑:肖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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