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资讯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资讯 > 电力

降成本再出重拳 一批电网垄断性收费被取消

来源:经济参考报  撰稿人: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3日 浏览:
摘要:

  国家发改委10日透露,为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发改委将取消电网企业的一批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并加快落实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

  据介绍,电网企业提供的输配电及相关服务发生的费用应纳入输配电成本,通过输配电价回收,不得再以其他名义向用户变相收取费用。将取消电网企业向电力用户收取的变电站间隔占用费、计量装置校验费、电力负荷管理终端设备费等收费项目。取消可以纳入供电基本服务的电卡补办工本费、复电费、更名过户费等收费项目,以及与之服务内容相似的其他垄断性收费项目。

  发改委表示,目前,一些地方的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存在不合理加价现象,国家多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措施未能得到有效传递和落实,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清理规范,确保降价成果真正惠及终端用户。

  对于具备改造为一户一表条件的电力用户,电网企业要主动服务,尽快实现直接供电,并按照目录销售电价结算。不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继续实行转供电的,转供电主体要将今年以来的降价政策措施全部传导到终端用户。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电网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收的其他费用,纠正转供电主体的违规加价、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的行为。

  同时,对于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发改委将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加快落实。

  发改委还将加大督促电网企业于今年7月底前全部退还已向电力用户收取的临时接电费情况,确因用户销户等原因无法退还的,电网企业应在营业网点、当地主要媒体上依法公告,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在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仍无法退还的,冲减省级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

  对于应减免的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等,电网企业要于今年7月底前将系统备用费减免落实情况、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征缴详细情况等报价格主管部门。尚未落实的,价格主管部门要督促电网企业尽快落实到位。

  据了解,针对企业用电成本的降低,发改委已下发多个文件,部署了5项降价措施,已取得初步成效。

  发改委表示,价格主管部门未来将要严格监管,进一步清理电网企业收费,没有列入清单的项目,一律不得收费。未来将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创新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责任编辑:上游
分享文章到:
0
浏览次数:
】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注明“来源:中国建材信息总网”的文本、图片、LOGO、创意等版权归属中国建材信息总网,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建材信息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无意在本网发布,请在两周内与本网联系,本网经核实后可立即将其撤除。
因特网信息服务:电信业务审批[2004]885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040699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4070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京海工商广字第9990号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