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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多项举措还原电力商品属性

来源:科技日报  撰稿人: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0日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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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后,山西等省相继发布了进一步开放市场电的指导文件,重点推进煤炭、钢铁、有色、建材4个重点行业参与市场交易和电价的定价机制改革。

  近日,山西省经信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开重点行业用电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通知》,放开煤炭、钢铁、有色、建材4个行业用电企业全电量参与电力直接交易,促进4个重点行业与发电企业开展长期深度合作。

  山西省发改委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山西已经出台电力体制改革14项配套改革方案,形成“1+N”政策体系,山西电力市场体系初步成型。

  电力直接交易 缓解电企颓势

  山西省社科院能源经济研究所所长韩东娥研究员说:“国家发改委推动煤炭、钢铁、有色、建材4个重点行业全部放开发用电计划,旨在通过先行先试,还原电力商品属性,理顺和打通电力及其上下游行业的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形成全产业链价格联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协同发展的格局。”

  “电力直接交易”是指符合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按照自愿参与、自主协商的原则直接进行的购售电交易,电网企业按规定提供输配电服务。

  韩东娥说,山西力推“电力直接交易”具有紧迫性和针对性。当前,山西火电企业亏损严重,中南部部分企业发电意愿不强、电煤库存不足,已经严重影响山西省中南部区域电力安全稳定运行;煤炭、钢铁、有色、建材4个重点行业用电量占全省工业用电量的45%左右,增加值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65%以上,是山西主要用电行业,也是工业经济发展的主力。落实国家放开4个行业全电量市场交易政策,促进4个重点行业与发电企业开展长期深度合作,实现利益共享和共赢发展,对山西省电力安全运行乃至全省工业经济平稳发展都具有积极作用。

  政府全程监管 保障履约情况

  据介绍,山西省经信委会同省发改委、山西能源监管办对市场化交易实施全过程监管,依法保障交易合同执行,提高合同履约率。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将开展电力交易信用数据采集,跟踪市场主体市场交易、合同签订及履约情况,包括市场主体每批次交易行为、分月交易合同履约情况、履约率和违约率等基础数据,建立动态信用记录,报送市场主体交易及履约基础数据。

  山西省经信委、省发改委和山西能源监管办适时公布有关市场主体履约信用状况,对诚实守信、认真履约的企业纳入诚信记录;对月度合同履约率较低甚至存在恶意违约的企业,结合山西电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纳入不良信用记录,视情况公开通报并实施联合惩戒。

  此外,山西出台了《可再生能源电力参与市场交易实施方案》,推动可再生能源电力参与市场交易,促进风电消纳。继续鼓励有条件的煤炭和电力企业通过资本注入、股权置换、兼并重组、股权划转等方式进行煤矿和电站联营。

  改革输配电价 市场体系初成

  山西省发改委有关人士介绍,在 “1+N”政策体系的指导下,目前山西电力市场已经完成输配电价改革,建立了“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基础的独立输配电价机制,核定山西电网首个监管期输配电价标准。股份制交易机构规范运营,注册各类市场主体1074家,直接交易电量大幅增长,率先在全国推进现货市场和交易平台建设,投运全国首个调频辅助服务市场,新能源跨省区现货交易模拟运行圆满成功。首批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取得突破,综改示范区、工业新区项目进入混合所有制公司组建阶段。

  据山西省商务厅巡视员王来平介绍, 2017年交易电量526亿千瓦时。2018年进一步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和范围,截至6月底,共组织开展各类交易10批次,成交电量515.9亿千瓦时,占到年度目标规模的85.9%。

责任编辑:上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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