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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复函:优化输配电价结构 完善《指导意见》

来源:电力法律观察  撰稿人: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8日 浏览:
摘要:

  近日,媒体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的书面回复。此前,媒体就配电价格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向国家发改委提出了意见建议。

  在给媒体的复函中,国家发改委简要介绍了配电价格政策出台的背景和初衷。指出,为有序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合理制定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2017年12月我委出台了《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规〔2017〕2269号),明确了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形成机制。同时,为不提高终端用户到户电价,还规定,用户承担的配电网配电价格与上一级电网输配电价之和不得高于其直接接入相同电压等级对应的现行省级电网输配电价。

  对于目前所做的优化工作,国家发改委做出了说明。复函指出,目前,我委结合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和输配电价改革,积极优化输配电价结构,完善相关机制。健全完善评估和调整机制,对前四批试点项目开展全面评估,对于确实不具备经济性、可行性的项目,允许地方申请退出,避免造成项目业主持续无效投入,造成资源浪费,同时要求项目业主强化自担风险意识。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国家发改委明确:我们将结合改革试点情况,加强研究,进一步完善《指导意见》等相关价格政策,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创造更好条件。

责任编辑:上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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