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港、国投曹妃甸港发文取消港口作业包干费1元/吨的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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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煤炭资源网 |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6日|||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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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消息称,3月30日,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取消内、外贸出口煤炭港口作业包干费1元/吨优惠的通告》。 《通告》称,鉴于2016年下半年来,市场需求增长,客户经营状况出现明显好转,为了减轻港口经营压力,我公司决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停止执行2016年4月18日对外公布的《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出口煤炭港口作业包干费率实行优惠的通告》。 具体事项如下: 一、取消自2016年4月18日零时起对内、外贸出口煤炭港口作业包干费实行的1元/吨的优惠,内贸出口煤炭港口作业包干费恢复至23元/吨,外贸出口煤炭港口作业包干费恢复至24.5元/吨,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标准维持不变。 二、本通告自2017年4月1日零时起(以船舶靠泊时间为准)实行。相关文件中与本通告相抵触的部分同时废止。 无独有偶,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也在近日发布了《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关于恢复港口作业包干费的通告》。 《通告》表示,鉴于当前煤炭市场形势,为缓解港口的经营压力,实现港口的可持续发展,为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服务,我公司决定自2017年4月1日期恢复港口作业包干费。 具体事项如下: 一、自2017年4月1日零时起,港口作业包干费恢复上调1元/吨,港口作业包干费将按照统一对外公式的收费标准执行,其他港口费收项目继续执行现行标准。 二、本通告自2017年4月1日零时起(以船舶靠泊时间为准)实行。相关文件中与本通告相抵触的部分同时废止。 按最新发布的费率,港口作业包干费(铁路进港)为14.5元/吨,汽运港口作业包干费(自卸车)为15元/吨,汽运港口作业包干费(人工卸车)为18.5元/吨。(以上费率均为含税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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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上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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