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资讯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资讯 > 党建

学习 · 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这样说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撰稿人: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3日 浏览:
摘要:

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既要从严管理,又要关心爱护,树立正向激励的鲜明导向,让他们放开手脚干事、甩开膀子创业。

近日,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召开,按照部署,十九届中央第三轮巡视将对3个中央单位和42家中管企业党组织开展常规巡视。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我们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部分重要论述,敬请关注。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

——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0月10日)

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

——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0月10日)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必须一以贯之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必须一以贯之;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必须一以贯之。

——在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公司考察时的讲话(2018年9月27日)

要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在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烟台基地考察时的讲话(2018年6月13日)

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体现在哪里,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0月10日)

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

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归结到一点,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0月10日)

要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要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0月10日)

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记搞好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重大责任,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组织领导,尽快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成效。

——在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上的讲话(2016年7月4日)

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各级党委要抓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地方各级党委要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规划。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

——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0月10日)

要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严肃查处侵吞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问题。

——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0月10日)

要着力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对国企领导班子的监督,搞好对国企的巡视,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既要从严管理,又要关心爱护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是治国理政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来源,肩负着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责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必须做到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

——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0月10日)

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保证人选政治合格、作风过硬、廉洁不出问题。要让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工作一线摸爬滚打、锻炼成长,把在实践中成长起来的良将贤才及时选拔到国有企业领导岗位上来。

——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0月10日)

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既要从严管理,又要关心爱护,树立正向激励的鲜明导向,让他们放开手脚干事、甩开膀子创业。

——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0月10日)

责任编辑:单建庆
分享文章到:
0
浏览次数:
】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注明“来源:中国建材信息总网”的文本、图片、LOGO、创意等版权归属中国建材信息总网,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建材信息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无意在本网发布,请在两周内与本网联系,本网经核实后可立即将其撤除。
因特网信息服务:电信业务审批[2004]885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040699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4070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京海工商广字第9990号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