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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两高”项目会商联审机制审什么?怎么审?

来源:中国建材信息总网  撰稿人: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3日 浏览:
摘要: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共同发布《关于建立“两高”项目会商联审机制的通知》,建立“两高”项目会商联审机制。那么,“两高”项目会商联审机制具体怎么审?审什么?

为落实《河南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行动方案》,规范“两高”项目论证程序,严格新建项目准入,河南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共同发布《关于建立“两高”项目会商联审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建立“两高”项目会商联审机制。

  那么,“两高”项目会商联审机制具体怎么审?审什么?

《通知》明确,河南“两高”项目分两类:一是煤电、石化、化工、煤化工、钢铁、焦化、建材(非金属矿物制品)、有色等8个行业年综合能耗(等价值)5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项目;二是8个行业中22个细分行业高耗能高排放环节年综合能耗(等价值)1-5万吨标准煤的项目,主要包括钢铁(长流程钢铁)、水泥、石灰、陶瓷、砖瓦(有烧结工序的)、耐火材料(有烧结工序的)、刚玉、平板玻璃、煤电、炼等。

根据《通知》,联审每月进行一次,分4步走。首先由企业编制项目建设报告。企业应结合项目可研报告、节能报告、环评报告等要件,明确项目建设单位概况、项目概况、项目效益等,编制项目建设报告,并上报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

第二步县(市、区)政府论证。由当地发展改革部门提请当地政府召开拟建项目论证会,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拟建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三线一单”、能耗“双控”、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碳排放、区域污染物排放削减等。县(市、区)将论证报告报省发展改革委。

第三步省辖市部门论证。省辖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会商论证以上报告,形成部门会商意见报省辖市政府。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省辖市政府审定同意后报省发展改革委,抄报省工信厅、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

第四步省级部门会商联审。省发展改革委采取部门联审会议、书面涵询等方式,会同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对上报报告会商论证。邀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与会商联审,确有必要的组织第三方评估。行合政策要求的涵告项目所在地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发展改革部门。

联审主要审查产业政策、“三线一单”及规划环评、国土空间规划、能耗“双控”、煤炭消费替代、碳排放、区域污染物削减7个要素。其中,产业政策审查要求所有新、改、扩建"两高”项目应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等政策要求,其中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行业,应严格落实工信部相关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及《河南省钢铁、电解铝、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文件。

为何要严格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表示,严格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一是推进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根本要求,二是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的必然路径,三是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举措。

责任编辑:褚赞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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