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拟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重点企(事)业单位碳排放核查项目询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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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0日|||
摘要:
根据关于做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公告,拟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重点企(事)业单位碳排放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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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西藏自治区重点企(事)业单位碳排放核查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西藏生态环境厅拟开展2024年度西藏自治区度重点企(事)业单位碳排放核查,欢迎符合具有碳排放核查资质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涉及全区七地市发电、建材、航空、铜矿采选以及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具体核查单位见附表。同时,支撑全区水泥行业参与碳市场交易相关业务技术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预算资金(控制价41.5万元)。 二、申报资格条件 1、询价申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以下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技术服务响应能力证明材料(提供在藏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在藏业绩、参与碳核查工作的人员经历复印件等)。 2、询价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交信用、税收查询证据。 3、询价申报单位需提供类似业绩、技术支撑服务方案、项目价格等相关资料,我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比,择优遴选。 4、核查机构在以前的核查工作或其所从事的其他业务中不存在渎职、欺诈、泄密等其他不良记录。 5、公告时间结束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份)密封后送至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楼(510室)。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公告时间 2025年2月19日至2月26日 联系电话:0891-6849030 附表:2024年度碳排放核查企业名单(暂定)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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