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史上最大调整落定!银保险监会职能部门一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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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八卦女 |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5日|||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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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三定”方案落定后,具体人员的调整一直备受关注。相较于原银监会和原保监会,“三定”方案最终确定的900多名机关事业编制只缩编了不足200名。 最终整合后的银保监会共有26个监管职能部门(不包含机关党委),具体配置如下: 办公厅(党委办公室) 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 备注:合并银监会办公厅和保监会办公厅(党委办公室) 部门负责人:肖远企(原银监会审慎规制局局长) 政策研究局 职能:承担银行业和保险业改革开放政策研究与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对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国际银行保险监管改革及发展趋势、监管方向和运行机制等开展系统性研究,提出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政策建议。 备注:合并银监会政策研究局和保监会政策研究室 部门负责人:袁序成(原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 法规部 职能:起草银行业和保险业其他法律法规草案,拟定相关监管规则。承担合法性审查和法律咨询服务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等工作。 备注:合并银监会和保监会法规部 部门负责人:丛林(原保监会法规部主任) 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部 职能:承担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统计制度、监管报表的编制披露以及行业风险监测分析预警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以及银行业和保险业信息科技风险监管工作。 备注:合并银监会信科部与保监会统计信息部 部门负责人:向东(原保监会统计信息部主任)or 刘春航(原银监会政策研究局主任)(待确认) 财务会计部(偿付能力监管部) 职能:承担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报系统年度财务预决算。建立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并监督实施。监管保险保障基金使用情况。 备注:合并银监会财会部和保监会财务会计部(偿付能力监管部) 部门负责人:赵宇龙(原保监会财会部主任) 普惠金融部 职能:协调推进银行业和保险业普惠金融工作,拟定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对小微企业、“三农”和特殊群体的金融服务工作。 备注:保留银监会普惠金融部 部门负责人:李均峰(原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 公司治理监管部 职能:拟定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规则。协调开展股权管理和公司治理的功能监管。指导银行业和保险业开展加强股权管理、规范股东行为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相关工作。 备注:新增:保监会发展改革部部分职能并入 部门负责人:刘峰(原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 银行机构监察局 职能:拟定银行机构现场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现场检查立项、实施和后评价。提出整改、采取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建议。 备注:保留:银监会现场检查局 部门负责人:王朝弟(原银监会现场检查局局长) 非银行机构监察局 职能:拟定保险、信托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等现场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现场检查立项、实施和后评价。提出整改、采取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建议。 备注:由银监会现场检查局拆分,承担保监会稽查局职能 部门负责人:吕宙(原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 重大风险事件与保险案件处置局(银行业与保险业安全保卫局) 职能:拟定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违法违规案件调查规则。组织协调银行业保险业重大、跨区域风险事件和违法违规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检查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 备注:新增 部门负责人:朱衍生(原保监会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 创新业务监管部 职能:协调开展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等功能监管。为银行业和保险业创新业务的日常监管提供指导和支持。承担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科技等新业态监管策略研究等相关工作。 备注:保留银监会创新部 部门负责人:李文红(原银监会创新部主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局 职能:研究拟订银行业和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总体规划和实施办法。协调处理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办理消费者投诉。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备注:合并银监会消保局和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 部门负责人:郭武平(原银监会巡视办主任) 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局 职能:承担打击取缔擅自设立相关非法金融机构或者变相从事相关法定金融业务的工作。承担非法集资的认定、查处和取缔以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向有关部门移送非法集资案件。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工作。 备注:保留银监会处非办 部门负责人:朱玉国(原银监会处非办副巡视员) 政策性银行监管部 职能:承担政策性银行和开发性银行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备注:保留银监会政策银行部 部门负责人:周民源(原银监会政策银行部主任) 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监管部 职能:承担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检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备注:保留银监会大型银行部 部门负责人:杨丽平(原银监会大型银行部主任) 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监管部 职能:承担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备注:保留银监会股份制银行部 部门负责人:赵江平(原银监会消保局局长) 城市商业银行监管部 职能:承担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备注:保留银监会城市银行部 部门负责人:凌敢(原银监会城市银行部主任) 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监管部 职能:承担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依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备注:保留银监会农村金融部 部门负责人:郭鸿(原银监会农村金融部主任) 国际合作与外资机构监管部(港澳台办公室) 职能:承担外事管理、国际合作和涉港澳台地区相关事务。承担外资银行保险机构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备注:合并银监会外资银行部、国际部和保监会国际部(港澳台办公室) 部门负责人:段继宁(原银监会外资银行部主任) 财产保险监管部(再保险监管部) 职能:承担财产保险、再保险机构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备注:保留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 部门负责人:李有祥(原保监会稽查局局长) 人身保险监管部 职能:承担人身保险机构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备注:保留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 部门负责人:陈映东(原保监会办公厅主任) 保险中介监管部 职能:承担保险中介机构的准入管理。制定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从业要求。检查规范保险中介机构的市场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备注:保留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部 部门负责人:姜波(原保监会国际部(港澳台办公室)主任) 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 职能:承担建立保险资金运用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的具体工作。承担保险资金运用机构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备注:保留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 部门负责人:任春生(原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主任) 信托监管部 职能:承担信托机构准入管理。开展现场检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管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指导信托业保障基金经营管理。 备注:保留银监会信托部 部门负责人:赖秀福(原银监会信托部主任) 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 职能:承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机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备注:保留银监会非银部 部门负责人:毛宛苑(原银监会非银部主任) 人事部(党委组织部) 职能: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系统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 备注:合并银监会人事部和保监会人事教育部 部门负责人:杨少俊(原银监会办公厅主任) 机关党委(党委宣传部) 职能: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系统党的思想建设和宣传工作。 备注:合并银监会机关党委、宣传部和保监会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群工部) 部门负责人:候树根(原保监会人事教育部主任) 其他人事安排 首席风险官:肖远企(原银监会审慎规制局局长) 首席检查官:杨丽平(原银监会国有大型银行部主任) 首席律师:刘福寿(原银监会法规部主任) 首席会计师:马学平(原保监会首席会计师) 人事变动 陈文辉:调任全国社保基金会副理事长 梁涛:赴某省任职副省长 王滨:中国人寿集团董事长(王滨原任太平集团董事长) 杨明生:退休(杨明生原任中国人寿董事长) 罗熹: 太平集团董事长(罗熹原任华润集团总裁,曾是第一任保监会主席马永伟的秘书) 何肖峰:安邦接管组 王金铎:未安排(王金铎原任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部主任) (以上信息更新至2018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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