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家房地产企业及中介机构因违规被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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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晨报 |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05日|||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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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因违规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等行为,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2家中介机构被处罚,对于上述9家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将在“北京建设网”和“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公示1年。 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年底以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会同区县建设房管部门集中对一批房地产项目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此次检查主要是为了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捂盘惜售、虚假销售、违规开发经营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处罚名单及内容可登录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查询。 9家房地产企业名单 北京中坤长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市永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合生北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鸿高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弘泰基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北京晨昱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巨安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博天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美华时代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以下为通报全文: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北京中坤长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及中央有关部门关于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工作要求,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捂盘惜售、虚假销售、违规开发经营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去年底以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区县建设房管部门集中对一批房地产项目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现就北京中坤长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一、北京中坤长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大钟寺现代商城项目过程中,存在采用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行为,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该企业进行了处罚,并依据本市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动态监管的有关规定,对企业记3分。 二、北京市永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霄云阁(又名波菲特行政公寓或霄云里8号)项目过程中,存在采用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行为,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该企业进行了处罚,并依据本市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动态监管的有关规定,对企业记3分。 三、北京合生北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合生时代中心(推广名:合生世界村)项目过程中,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违规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行为,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的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该企业进行了处罚,并依据本市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动态监管的有关规定,对企业记2分。 四、北京鸿高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销售富力桃园项目过程中,其商品房销售合同补充协议存在约定条款不合理,减轻开发企业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的内容,同时存在未进行网上认购、销售现场公示信息不全的违规行为,违反了《关于加强本市商品房交易市场动态监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售楼场所信息公示和加强销售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据本市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动态监管的有关规定,对企业记2分。 五、北京弘泰基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在销售朝悦大厦项目过程中,存在未按时开盘,未公示开盘时间、拟售均价的行为,违反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的通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据本市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动态监管的有关规定,对企业记1分。 六、北京晨昱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销售长安融府项目过程中,存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开盘后未按整栋对外销售的行为,违反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的通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据本市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动态监管的有关规定,对企业记1分。 七、北京巨安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京通新城G6、G7楼(12、13号楼)项目过程中,存在无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行为,违反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该企业进行了处罚,并依据本市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动态监管的有关规定,对企业记2分。 八、北京博天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从事房屋租赁经纪业务期间,存在经营场所内未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该企业进行了处罚,并依据本市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动态监管的有关规定,对企业记2分。 九、北京美华时代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在从事房屋租赁经纪业务期间,存在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未到建设(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行为,违反了《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和动态监管工作通知》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对于上述9家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在“北京建设网”和“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公示1年。 (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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