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泰与平安资本筹备设立基金投资碳纤维企业长盛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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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国泰 |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9日|||
摘要:
2月7日,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江苏国泰紫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科技”)拟与与平安资本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资本”)共同投资设立扬州远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项目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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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江苏国泰紫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科技”)拟与与平安资本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资本”)共同投资设立扬州远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项目基金”)。基金计划募集资金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其中,紫金科技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认缴出资额不超过6.99亿元人民币;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全资子公司平安资本为基金管理人,认缴金额为1万元。 该项目基金拟通过受让股权的方式投资于长盛(廊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盛科技)单一项目股权。在法律法规及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亦可由合伙人大会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程序另行作出决定,从事其他方式或类别的投资活动。 长盛科技主营业务为高性能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营范围为:碳纤维原丝、碳纤维、碳纤维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碳纤维专利设备的研发、生产、 销售;销售: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的研发、 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经营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等。 该基金的存续期限为5年,自初始交割日起至初始交割日起届满2年之日为合伙企业的投资期;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内,投资期届满后的3年内为合伙企业退出期。合伙企业可以通过转让目标项目股权、目标项目上市后在二级市场上出售、目标项目清算等途径,实现投资退出。 目前,基金处于筹备阶段,合作各方尚未正式签署合伙协议,具体合作内容以合作各方最终正式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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