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资源税将使原油、煤炭、有色金属等企业成本迅速增加
“2007年中国国际矿业大会”昨天在北京举行,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在会 议期间透露,中国正考虑将资源税的征收方式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改 革方案正在讨论中,目前已基本成熟。
由于这一税率的调整方案还需要国务院最终批准,汪民未对新资源税征收办法付 诸实施的具体时间置评。
“基于目前国内通胀压力,我们预计资源税征收税率相对温和,税率在3%左右 ,处于市场预期的3%~5%的下边界。”天相投资分析师表示,“如果征收税率处 于高位区间,将会加大市场对于通胀预期,不利于国家调控通胀。”
拟改为从价计征
据了解,资源税是以各种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 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自然资源包括矿产资源、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水资 源、土地资源等。目前,我国资源税征税品目有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 原矿、黑色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等。
我国现行资源税采取的是从量计征的方法,对课征对象分别以吨或立方米为单位 ,征收固定的税额,这种税制存在一些不尽合理之处。一方面,现行的资源税仅对矿 产资源和盐征收,不能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因此,扩大征税范围是必然选择 。此外,税率过低将导致资源价格进入市场的成本过低,不利于企业和国家经济增长 方式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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