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其目的是改革传统的耗能、毁地、污染环境的实。已粘土砖,发展各种替代实心黏土砖的产品——“新型墙体材料”。因此,在原国家计委、国家税务局 1993年4月20日印发的<<关于北方节能住宅投资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暂行管
理办法>>通知中,第三条明确界定“新型墙体材料系指黏土实心砖以外的墙体材料。新型复合墙体是指新型墙体材料与其它保温、隔热材料复合而成的墙体”。当然就新型墙体材料内涵而言,它应该是节土、节能、利废、无污染改善建筑功能的墙体材料。
然而,时隔十多年,我国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资源越来越紧缺,能源和土地的压力越来越加重,当初“新型墙体材料”的定义已显粗浅,不能充分表达其内涵;墙材革新工作的深入发展,也对当初“新型墙体材料”的定义提出了质疑,例如低孔洞率的黏土空心砖、掺少量废渣的实心黏土砖都作为新型墙体材料,显然不足以达到节土、节能、改善建筑功能的要求,在墙村革新工作进展较快的地区已被限制生产和使用。因此墙改初期的“新型墙体材料”定义已经不适应目前经济发展的形势和墙材革新工作深入开展的要求,需要更加科学、准确、严谨地表达其内涵的定义,以指导当前的墙材革新工作。
新定义的内涵仍然是节土、节能、利废、无污染、改善建筑功能、可循环利用;新定义的范围应当是能够涵盖符合内涵要求的各地区各类墙体材料产品,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加名抒己见。对稿件被录用者和前20名踊跃来稿者我们将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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