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联合会 > 行业标准

强制性国标《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21版本月起生效

来源:中国建材信息总网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7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2021,已于2022年11月1日开始正式生效。 

据了解,《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首次发布于2007年,2012年第一次修订。2021年第二次修订并于2021年10月11日发布,于2022年11月1日正式生效。

  新版标准与2012版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1.更改了能源消耗相关指标的术语和定义(见3.1~3.5,2012年版的3.1~3.8);

  2.补充了能耗限额等级(见第4章);

  3.删除了能耗先进值(见2012年版的4.3);

  4.将附录B中水泥企业分步能耗限额中的水泥制备工段电耗限额列入正文,删除了附录B(见4.3,2012年版的附录B);

  5.更改了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指标计算的影响因素修正系数(见5.3,2012年版的5.3.1.5和5.3.4.2);

  6.更改了能耗指标限额值计算公式(见6.2,2012年版的5.3);

  7.删除了节能管理与措施(见2012年版的第6章);

  8.删除了熟料平均28d抗压强度计算方法(见2012年版的附录A)。

总的看来,与2012版标准相比,新版标准在术语定义、能耗限额指标、能耗计算方面进行了修订,删除了能耗先进值,补充了能源限额等级,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等级分为三级,其中1级能耗最低(如表所示)。

此次修订后,《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2021)对水泥产品能耗指标要求更为严格,企业应当高度关注自身产品能耗指标,并实施相应节能技改,使产品能耗符合国家新的强制性标准要求。

  温馨提示:请点击下载》》》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2021.pdf

责任编辑:褚赞赞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