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江西省预拌混凝土行业规范发展,近日,江西省发布的《关于印发江西省预拌混凝土行业规范条件的通知》提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配备不少于2条设计产能各不低于120立方/小时的混凝土生产线,有关生产线应达到的环保要求也提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通知》,本规范条件适用于江西省范围内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是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